自然资源
- 索引号: zzrzyhghj/2025-0013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26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蒙自段)临时用地)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开远—蒙自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蒙自段)临时用地,项目批复文号为红自然资复〔2023〕14号。批复临时用地面积52.7404公顷,主要用途为地下管线敷设作业。截至2025年11月20日,未损毁土地面积20.2484公顷(因支线未建设,且已不建设),已损毁土地面积32.6601公顷。
复垦区面积为32.6601公顷,已复垦为水田0.2889公顷、水浇地0.1938公顷、旱地22.2662公顷,乔木林地9.3466公顷,农村道路0.3041公顷,河流水面0.0299公顷,田坎0.2306公顷,复垦率为100%。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1.验收流程与标准
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临时用地复垦,蒙自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初验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申请。2025年12月12日,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州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验收组,实地核验项目复垦情况。经专家组验收确认符合《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土地复垦率为100%。
2.验收结果
项目符合验收要求,拟通过复垦验收。
三、公示期限与异议反馈
1.公示期:公告期自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5日。
2.异议反馈方式: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电话:0873-3900654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