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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

  • 索引号: zzrzyhghj/2025-0004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5-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前 言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后简称红河州)境内设有9个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堪称“天然动植物王国”,被誉为“滇南生物基因库”。因哈尼梯田身兼“世界文化遗产”“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项殊荣。2018年生态环境部将元阳哈尼梯田遗产区设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作为云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之一,成功创建省级示范县10个,国家示范县1个,并荣获全国首个“天然氧吧州”称号。2024年3月29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公布云南省林业碳汇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红河州为云南省林业碳汇试点州。红河州具有生态(气候调节、水源涵养、固碳释氧、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生产(粮食安全保障、农作物遗传多样性保护)、生活(经济保障、文化传承、旅游科教)等多方位重要功能。对红河州生态保护与修复重要且迫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筑牢国家西南边陲生态屏障,全力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相关要求,参照《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根据《云南省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结合国家、省级“双重”规划,省、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家、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后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期为2021—2035年,基准年为2020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规划范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辖区全境,共计13个县(市)。

第一章 生态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形势与要求

一、形势

党的二十大报告为红河州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强调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重要性,这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红河州将以此为契机,加快实施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提升。

红河州正面临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使命与区域生态本底脆弱的双重挑战。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红河州深刻认识到生态保护和修复不仅是关系国家生态安全和民生福祉的重大战略,也是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由之路。

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红河州正逐步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将有力推动红河州生态环境状况的稳步改善,为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要求

筑牢南部边境生态屏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行动,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建设与管理,全方位推进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

维护生物多样性宝库。通过划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持续加强对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明确生态保护红线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有效减少人为活动对生物多样性重点区域的干扰,保护受威胁野生动植物群落生境。建立健全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专项调查与监测评价体系。

建成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增强绿色发展内生动力,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稳固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加强红河干热河谷地带、滇东滇东南石漠化带、元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滇东南水土保持廊道以及重点河流湖泊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发挥保障全省乃至全国生态安全的作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让秀美山川美丽红河焕发蓬勃生机。

红河州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应当:

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涵养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空间,为健康生活提供良好环境。

挖掘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哈尼梯田等世界文化遗产和民族文化的内涵和价值,打造具有红河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

强化生态产业融合:推动生态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如农业、文化、旅游等,打造全产业链条,提升生态产业的综合效益。

总体应通过生态保护修复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基础与生态保障,再由经济发展反哺生态保护修复,实现可持续的良性循环。

第二节 生态特征

红河州位于云南省南部,地处东经101°14′~104°17′,北纬22°26′~24°46′之间。北回归线贯穿东西,东西最大横距254.2km,南北最大纵距221km。全州国境线长度达848.0km。属亚热带季风气候,红河大裂谷把全州地形分为南北两部分,北部以喀斯特-岩溶高原区为主,地势相对较为平缓,平坝与河流分布较多。南部为哀牢山余脉,山高谷深坡陡,地形错综复杂。

生态空间北部石漠化问题突出,中部水土流失及干热河谷矛盾重重,南部生态功能质量需提升。农业空间产能不足,耕作收益较低,需加快加大生态产业融合。城镇空间经济北强南弱,城镇生态空间亟待优化。

一、生态区位重要

红河州因国际河流红河穿境而过得名,是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节点和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前沿,是中国陆路通往东盟的重要通道,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同时,红河州亦为国家西南边陲重要生态屏障,属国家“三区四带”中的长江重点生态区-川滇生态屏障-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重点生态功能区。属国家“双重”规划“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格局中西南地区“黄土-川滇生态屏障和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屏障。属国家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属云南省“双重”规划“三屏两带一区多点”生态安全格局中“哀牢山—无量山生态屏障、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属云南省南部边缘热带雨林-红河湿润雨林区、澜沧江中游-哀牢山中山湿地常绿阔叶林优先区。

二、生态系统多样

红河州具有特殊的地理位置、复杂的地貌地形及优越的气候条件,从而孕育了繁茂生长的植被,较为重要的植被生态系统类型有湿润雨林生态系统、季节雨林生态系统、山地雨林生态系统、季雨林生态系统、季风常绿阔叶林、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山地苔藓常绿阔叶林、山顶苔藓矮林、灌丛。主要的湿地生态系统有异龙湖湿地生态系统、长桥海湿地生态系统、哈尼梯田湿地生态系统等。

现状林地面积18454.41km²,占州域土地总面积的57.36%。森林资源总量丰富。草地资源1246.00km²,约占全州面积的3.87%,草地面积居全省第十位。草地资源空间分布广,但整体相对零散,主要呈现“北多南少”的空间分布。红河州湿地面积3.9万公顷,占全省湿地面积6.59%,居全省第六位。

三、生物物种丰富

红河州物种资源极其丰富,是云南省两大生物多样性中心之一,也是我国重要的生物物种资源基因库。

(一)生物多样性

植物多样性:红河州有种子植物229科1530属5667种,占全国种子植物总数20.49%,占云南种子植物总数的40.20%,全州共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23种,其中,一级保护野生植物29种,二级保护野生植物294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46种。动物多样性:有陆栖脊椎野生动物690种,占全国的25.3%;全州共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25种,其中,一级保护野生动物45种,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80种。

(二)遗传多样性

红河州有适合于不同气候和海拔的早、中、晚水稻种植种类1059个。目前全州共有20个畜禽遗传资源,畜禽遗传资源数量位居云南省首位。是全国中草药资源最富集的地区之一,据1987年全州中草药资源普查,红河州已查明记载的中草药有911种。

第三节 生态保护修复成效

一、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红河州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工作思路,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瞄准突出环境问题,围绕保卫蓝天、碧水、净土主题,推进“绿色生态靓州”建设。

异龙湖水质稳中向好,7条入湖河道水质稳定达标。南盘江全流域水质不断改善,8个国控(省控)断面实现水质提升,南盘江干流、泸江干流断面首次全部达到优良水体;红河流域所有国控(省控)断面全部达到优良水体。全州流域水质改善率居全省首位,为“十二五”以来最好水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多年保持在98.1%以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二、林地保护持续推进,碳汇价值初现

红河州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通过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湿地保护、异龙湖流域治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一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以点带面推进国土山川补绿增绿,特别是结合“绿美红河”建设需要,州林草部门制定《红河州林草局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22—2024年)》,涉及绿化美化面积200万亩。

三、耕地保护成效显著,土地提质增产增收

截至2020年,红河州累计实施210个土地整治项目,项目规模达到115.26万亩,建设总规模90.05万亩,补充耕地面积17.52万亩。质量等别由2014年的10.55等提升至10.53等。通过综合治理,有效提高了土地生产力,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有效地补充了因非农建设占用、灾害损毁等原因减少的耕地,不仅增加了耕地数量,也提升了耕地质量,有力地保障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

四、水环境保护治理持续有力,污染防治稳步推进

重点实施了红河哈尼梯田元阳遗产区沟渠整治、大屯海水库清淤扩建工程、长桥海扩建和“两河”水生态治理等一批生态修复项目,水域岸线管控得到进一步强化。全面完成179条河流、5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划定长度5522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35.33平方公里。石漠化扩展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重点流域生态得到有效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不断扩大。

五、废弃矿山有序修复,示范项目全力推进

红河州聚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治理难题,坚持全域统筹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构建多维度修复体系。针对异龙湖流域、依托示范工程集成创新技术体系,推广生态护坡、土壤改良与乡土物种复绿等模式,实现矿山废弃地到稳定生态系统的转型。同时,创新采用EPC总承包模式,统筹设计、施工与管护全链条,提升修复效率与工程质效;对具备自然演替潜力的区域,实施封育保护与动态监测,依托生态韧性推动渐进式恢复。全州通过“工程修复+自然恢复”双路径协同,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逐步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区域绿色可持续发展。

六、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红河州成为云南省两大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心之一、云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重点地区之一,是云南生物种质基因库的重要组成部分。

红河州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为基础,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618.75平方公里,占全州面积的23.68%,将各种珍稀保护动植物纳入保护范围,生态系统的连通性、完整性进一步提高。

七、自然保护地与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现状

红河州共有自然保护地42个(自然保护区9个、风景名胜区8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森林公园13个、湿地公园4个、石漠公园3个、水利风景区4个),自然保护地面积达29.75万公顷,约占红河州面积的9.2%。开展了滇桐、华盖木、多歧苏铁等20多种极小种群重点物种拯救保护项目,开展了天星蕨、毛果木莲、东京龙脑香等1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工作,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红河州以可持续利用为重点,推动动植物种质保护利用,建立石屏青绵羊、弥勒红骨山羊、屏边大围山微型鸡保种方案,石屏青绵羊、弥勒红骨山羊、屏边大围山微型鸡3个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品种保护区被命名为云南省第一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

红河州以样板示范为带动,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利用,哈尼梯田成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标杆,注册了“阿波红呢”和“元阳红梯田红米”等系列商标,完成绿色产品认证5家企业8个产品,完成有机产品认证11个。

第四节 主要生态问题

一、全域系统性生态问题

生态功能呈现下降趋势,生态系统质量有待提高,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之间缺乏缓冲过渡带,水土资源匹配不合理,生态系统恢复力下降,矿产资源的粗放开发利用导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生态廊道和生物廊道的连通性与完整性不足。

二、生态空间的生态问题

生态空间存在生态系统稳定性差、历史遗留矿山问题多、石漠化严重、草原生态退化、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艰巨以及湖泊水系生态状况不佳等问题。

三、农业空间的生态问题

农业空间面临耕地质量偏低且破碎化严重、自然灾害频发、城镇空间挤占、耕地污染源未有效遏制以及人居环境亟待改善等困境。

四、城镇空间的生态问题

城镇空间则出现周边生态环境受损、城市蓝绿网建设滞后、绿色生产进程缓慢等问题。

五、风险研判

自然灾害威胁加剧,南部山区物种栖息地受迫,生态系统压力增大,外来入侵物种防范形势严峻,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缺乏有效途径,科技支撑能力不足,缺少可借鉴的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

第五节 机遇与挑战

一、重大机遇

全球多边协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乡村振兴与生态修复融合、滇南中心城市发展规划以及COP15的召开,为红河州生态修复工作带来了重要机遇。

二、主要挑战

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红河州面临应对气候变化、加强区域协同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以及确保生态修复工作的可实施性、可持续性和长效性等诸多挑战。

综合判断,未来一段时期,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历史机遇。在新的起点上,必须紧紧抓住机遇,勇于面对挑战,切实破解难题。

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的部署,深化、细化《总体规划》中关于生态修复的目标要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城市战略定位,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系统解决核心生态问题、筑牢西南边疆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为目标,按照保证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次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用生态的方法解决生态的问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助力红河州生态文明建设及绿色、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战略引领、问题导向。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区域和省级重大战略,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要求推进规划编制。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分区域、分流域、分阶段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实施一批重大工程,有效推进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坚持尊重自然、综合治理。结合全州流域和行政区划特点,综合考虑生态、生产、生活空间等生态系统内在联系和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的可行性,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修复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合理布设生态修复工程。

坚持合理继承、创新发展。认真总结和借鉴全州各类生态治理修复成果,深入贯彻“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发挥改革创新在生态资源系统保护和利用方式转型中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制度与政策创新,积极探索“两山”转化的实践路径。

坚持统筹兼顾、协同作战。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工作职责,统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职能,加强部门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合力。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推进现代测绘基准维持与服务、遥感影像智能提取等关键技术向智能化发展,重点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矿山边界实时监测等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在基础测绘、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矿产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自然资源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等领域创建科技创新平台。加强自然资源科普体系建设,完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和评估考核机制。建立面向自然资源相关行业部门的科技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坚持科学编制、公众参与。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广泛听取各行业部门意见,加强与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有关专家的联系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特长,增强规划的民主性、科学性,扩大公众参与,凝聚群众智慧,回应社会期盼。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一、目标定位

——我国南部边境生态屏障

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防范生物入侵、促进生态系统联结与能量交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带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生物多样性宝库

红河州作为生物多样性宝库的意义在于其生态安全屏障作用、生物物种资源基因库地位、珍稀生物栖息地功能、生态文明建设典范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这些意义不仅体现在对当地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上,更体现在对全国乃至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安全的重要贡献上。

——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增强绿色发展内生动力,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稳固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加强红河干热河谷地带、滇东滇东南石漠化带、元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滇东南水土保持廊道以及重点河流湖泊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发挥保障全省乃至全国生态安全的作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让秀美山川美丽红河焕发蓬勃生机。

二、总体目标

全州生态安全格局全面优化,加强重要生态区域、主要生态廊道、关键节点的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使国土空间生态系统“通经络、强筋骨”,充分发挥系统的整体功能。退化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森林、草原、湿地、河湖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健康稳定,异龙湖高原湖泊流域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南部边境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碳汇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明显提高;重要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障。退化耕地得到有效整治,乡村环境整洁有序、舒适宜居,农业空间绿色高效。城市蓝绿网络基本完善,城镇空间更加生态宜居。生物廊道、绿色廊道、生态文化融合廊道完整性和连通性进一步提高,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建成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

第三章 总体布局

第一节 总体格局

细化落实红河州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一屏两带多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

“一屏”——南部边境生态屏障。主要以云南黄连山、云南金平分水岭和云南大围山三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支撑,涉及绿春、金平、元阳、河口和屏边5个县。重点保护热带雨林、季雨林、常绿阔叶林和珍稀濒危物种,防止有害物种入侵,保障全省乃至全国生态安全。

“两带”——红河干热河谷地带、南盘江生态保育与喀斯特地带。红河干热河谷地带涉及红河谷两岸的个旧、蒙自、建水、石屏、元阳、红河、金平7县(市),重点加强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防治,维护红河流域生态安全。南盘江生态保育与喀斯特地带涉及南盘江流经的弥勒、建水、开远、泸西4县(市),同时也是红河州石漠化分布较为集中的地区,重点加强流域范围内的植被恢复,减轻石漠化影响,防治水土流失,提升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

“多廊”——指元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滇东南水土保持廊道和多条水系生态廊道。元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联通永德大雪山、新平哀牢山、绿春黄连山一带。滇东南水土保持廊道,联通南盘江生态保育与喀斯特地带、南部边境生态屏障。多条水系生态廊道是以曲江、泸江河、沙甸河、象冲河、南洞河、甸溪河、小河底河、李仙江、藤条江为依托构建,连接州域内各生态功能区的水系生态廊道。推进廊道及周边生态林带的保护和建设,提升廊道生态环境质量,增强各生态板块间的生态联系,维护生态结构的稳定。

“多点”——是以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以及异龙湖等重点湖泊水面、历史遗留矿山为重要节点。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湖泊水面等生态斑块的保护修复治理,保护自然生物栖息地的完整性和丰富性。

第二节 修复分区

一、分区修复策略

按照红河州“筑牢南部边境生态屏障”的主体功能区定位,结合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护生态安全的总体要求,统筹各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需求,明确各个生态修复布局的生态修复策略,总体格局为北部实施重点治理恢复,中部开展城市资源优化,南部自然恢复、保护优先,兼顾耕地提质与生态产业融合。

(1)南部边境生态屏障:总体以自然恢复、保护保育为主,局部开展林地精准提质,提升水源涵养功能。保护世界遗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

(2)红河流域干热河谷带:保护林草植被、巩固治理成果,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全面监控和治理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实施封育保护,促进自然修复,全面预防水土流失。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合理配置工程、生物、农耕等措施,形成综合治理体系,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

(3)滇东滇东南石漠化生态修复带:提升植被覆盖,降低人为干扰,全面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退耕还林还草、小型水利水保等措施,提高石漠化敏感区林草植被覆盖度,减少水土流失,减缓石漠化扩展。加快推进石漠化较严重的弥勒市、建水县、蒙自市、开远市、石屏县等县(市)石漠化治理工作,切实保护红河、珠江等重要河流的源头和上游区域。

(4)滇南中心城市生态修复:推进绿道网络建设,营造滨水绿化体系;加快公园绿地建设,推行城市立体绿化,提高城市的绿化覆盖率;构建绿量充沛、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环境优良的城市园林生态系统。

(5)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按照“保障安全、恢复生态、兼顾景观”的要求,以自然修复为主,工程治理为辅的原则,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

(6)自然保护地保护提升:完善生态保护联动机制,合力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启动“数字梯田”行动计划,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红河、南溪河等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按照中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重要区域的要求,构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新区域。

二、修复分区结果

基于红河州自然地理格局及生态环境现状情况,着眼于国土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以重要生态区域、流域生态问题和生态风险为导向,根据生态单元完整性、国土空间整体保护和修复需要,在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的基础上,围绕红河州各类生态问题及修复需求分布情况,划定一级分区4个,即南盘江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综合治理区(Ⅰ)、滇中高原湖泊水源涵养与人居环境提升综合治理区(Ⅱ)、红河流域水土流失防治区(Ⅲ)和滇南热带森林保护保育区(Ⅳ)。结合地理单元流域分布,划分成二级分区(亚区)8个,即南盘江流域、泸江河流域、南溪河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综合治理区;异龙湖水源涵养与人居环境提升综合治理区;红河干热河谷水土流失与生态产业振兴综合治理区;李仙江流域、藤条江、南溪河流域热带森林保护保育区。各分区依属情况详见表3.2-1。

表 3.2-1 红河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一览表

省规分区一级分区名称二级分区名称涉及县市
滇东滇东南石漠化生态修复带(Ⅰ)南盘江、红河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综合治理区(Ⅰ1)南盘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综合治理区泸西县、弥勒市、开远市
(Ⅰ2)泸江河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综合治理区蒙自市、个旧市、建水县
(Ⅰ3)南溪河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综合治理区屏边县
(Ⅱ)滇中高原湖泊水源涵养与人居环境提升综合治理区(Ⅱ)异龙湖水源涵养与人居环境提升综合治理区石屏县
哀牢山无量山生态修复区(Ⅲ)元江(红河)流域水土流失防治区(Ⅲ)元江(红河)干热河谷水土流失与生态产业振兴综合治理区红河县、元阳县
南部边境生态修复区(Ⅳ)滇南热带森林保护保育区(Ⅳ1)李仙江流域热带森林保护保育区绿春县
(Ⅳ2)藤条江热带森林保护保育区金平县
(Ⅳ3)南溪河流域热带森林保护保育区河口县

图3.2-1 红河州生态修复分区示意图

(一)滇东滇东南石漠化带-南盘江、红河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综合治理区

(1)南盘江流域、红河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综合治理区

本区包括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泸西县、弥勒市、建水县、屏边县共7个县(市)。

主要生态问题:本区石漠化、水土流失仍较严重,生态脆弱,植被稳定性差,土壤一旦流失,生态恢复重建难度极大;森林质量较低,树种结构单一,森林群落结构简单,局部区域呈逆向演替趋势;石漠化加剧生境碎片化,栖息地丧失,人类活动影响加剧,多种珍稀物种生存受到威胁;矿山开采导致土地损毁、区域地下水位下降等,加剧了石漠化、水土流失、植被退化等生态问题;滇中城市群开发强度大,城镇和产业布局尚需优化,局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

主攻方向:持续推进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采取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措施,提高生态系统质量。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保障河湖生态用水。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着力推进喀斯特湿地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水系连通。

(2)滇中高原湖泊(异龙湖)水源涵养与人居环境提升综合治理区

本区包括石屏县。

主要生态问题:补水区集雨面积小,湖面蒸发量大,水源补给主要依靠大气降水和汇水区形成的地表径流,流域水资源匮乏,水体交换周期长;流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严重超载,湖泊流域城镇规模急剧扩张,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截污治污需求大,入湖河道水质差;湖滨缓冲带、绿色廊道生态修复存在局部过度“景观化”问题。流域内生态系统结构和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面山植被破坏严重,涵养水源能力较弱,森林生态功能待提高。

主攻方向:紧紧围绕水质改善、水环境改善、水生态改善三位一体核心目标,实施流域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修复。优化水生生物群落结构,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加大湖滨缓冲带和入湖河口湿地建设,改善入湖水质。大力推行绿色农业生产方式,开展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提质改造,建设生态特色美丽乡村。推进径流区林草植被生态修复,提升流域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强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功能。

(二)哀牢山无量山生态屏障-红河流域水土流失防治区

本区包括元阳县和红河县共2个县。

主要生态问题:干热河谷地区降水干湿季分明、热量高、降水少、蒸发强烈、水热组合失衡,加上长期受人为干扰影响,林草植被覆盖率低、生物多样性差。森林覆盖率低,土地利用不当而存在潜在的荒漠化。气候恶劣,基础设施薄弱,耕地面积少且多为坡耕地,农民收入低,土地垦殖指数高,人为活动频繁;原始天然林过度砍伐形成的次生天然林退化严重,林分质量差,森林结构单一,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森林保土蓄水能力低,生态功能弱,水土流失严重,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繁,矿山植被恢复困难。

主攻方向:维护生态脆弱区和生态交错地带的生态安全,哀牢山西坡封山育林、河谷地带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热带经济林木,减少土地的过度利用带来的土地退化。本区以推动森林、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的综合整治和自然恢复为导向,立足干热河谷生态修复、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大干热河谷、山地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实施天然林保护和封山育林育草;开展退化林修复,提升森林质量;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逐步提升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推进红河两岸造林绿化,加快打造绿色生态廊道。

(三)南部边境生态屏障-滇南热带森林保护保育区

本区包括金平县、绿春县、河口县共3个县。

主要生态问题:本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核心地带,生境高度敏感,部分地区石漠化中度敏感,各种资源开发带来的保护区的生境破碎化,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对珍稀动植物栖息和迁移有所影响。

主攻方向:保护以热带湿润雨林、季雨林和山地苔藓常绿阔叶林为主的生态系统,保护热带雨林、严格限制种植经济林,防止生境的破碎化。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加强农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建设,关注矿产资源开发的合理性,防止出现石漠化;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明确自然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利用方式,规范利用行为。

第三节 重点区域

确定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水土流失、石漠化治理等重点区域,涉及多个县(市),为生态修复工作指明重点方向。

表 3.3-1 红河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一览表

序号县市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修复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重点区域石漠化治理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农业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城镇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1个旧市
2开远市
3蒙自市
4屏边县

5建水县
6石屏县
7弥勒市

8泸西县

9元阳县



10红河县

11金平县


12绿春县



13河口县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生态空间主要任务

一、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突出对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恢复,候鸟主要迁徙路线保护,古茶树生境保护修复。开展退化林修复,提高森林保土蓄水能力。加强红河干热河谷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提升流域生态服务功能,

强化对红河哈尼梯田湿地及水源林区的保护和修复。大力开展红河流域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修复受损及退化生态系统。

二、保护南部边境生态屏障、维护生物多样性

以热带雨林、季风常绿阔叶林等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为重点,促进森林正向演替,逐步恢复顶级森林群落。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湿地保护恢复、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措施。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强化公益林管护,禁止毁林种植经济作物。加强本土旗舰物种生境保护恢复,连通物种迁徙扩散生态廊道。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维护边境地区生态安全。

三、重点落实石漠化综合治理

以岩溶地区脆弱生态系统及常绿阔叶林、石山灌丛生态系统为保护修复重点,大力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增加林草植被。加强珠江源头区域水源涵养功能。全面开展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开展野生动物生态廊道建设,拓展物种栖息地,强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维护生物多样性。

四、落实高原湖泊异龙湖生态修复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湖泊革命”决策部署,坚持尊重自然规律,科学治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系统治湖;坚持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依法治湖。围绕水质改善、水环境改善、水生态改善三位一体核心目标,“退、减、调、治、管”多管齐下,逐步构建流域健康水循环体系,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转变,因地制宜打造大湿地、大生态、大景区,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人和”的风貌和人水和谐共生的美丽九湖。

优化异龙湖水生生物群落结构,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强化湖滨带、入湖河岸带及水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打造湖滨绿色生态廊道;加强高原湖泊流域面山生态修复,实施流域面山造林绿化与植被修复,开展退化森林和退化湿地修复;恢复流域林草植被,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实施水土保持和石漠化治理,有效遏制水土流失,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五、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与野生动植物保护

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科学编制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新建一批生态区位重要、资源禀赋好、保护价值高的自然保护地。实施自然保护地提升行动,保护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加快形成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新格局。开展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和勘界立标,全面掌握自然资源状况,确定重点保护范围。实施生态移民。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立天空地一体化智慧管理监测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展示、科普宣传、自然教育。

加大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完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体系,建设植物园体系。优化调整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扩建省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中心,完善救护设施设备,增加动物容量,恢复扩大野外种群规模。实施重要栖息地保护和修复,采取人工干预措施修复受损栖息地,提升栖息地质量。加强对古茶树(园)的保护和生境修复。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设施及体系建设。

六、切实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因地制宜,选择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等修复方式,采取消除矿山地质安全隐患治理、地形地貌重塑、植被恢复、土壤重构、废弃土地复垦利用等综合治理措施,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坚持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宜水则水的原则。矿山位于生态空间区域的,修复方向优先考虑恢复生态系统功能。矿山位于农业空间区域,修复方向优先考虑恢复农业生产功能,鼓励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无法恢复农业生产功能的应恢复生态系统功能。矿山位于城镇空间区域,修复方向优先考虑恢复城镇开发利用条件,盘活工矿废弃地利用,无法恢复城镇开发利用条件,应恢复生态系统功能、提升生态质量。矿山及周边自然生态景观良好或矿山拥有悠久矿业开发历史、珍贵矿业遗迹和丰富矿业文化,可考虑创建矿山主题公园,提升生态品质。实施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到2035年,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0.31435万公顷,力争实现全州历史遗留矿山动态清零。

七、基于自然及传统的哈尼梯田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 NbS)加强对红河州南部哈尼梯田区生态保护修复与可持续发展,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作,基于自然模仿自然,保护生态系统、世界文化遗产的同时,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支持传统梯田稻作系统,鼓励农民采用生态农业技术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传承历史民族文化并探索出一条生态创造经济价值,经济反哺生态保护的主流化道路。

第二节 农业空间主要任务

推进农业空间生态修复,提高农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系统质量,增强农业空间生态功能。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助力乡村振兴。

一、提升改善耕地质量

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开展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新增耕地后期培肥改良,综合采取工程、生物、农艺等措施,加速土壤熟化提质,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强化土壤肥力保护,有效提高耕地产能。健全耕地质量和产能评价与监测,针对土壤障碍因素,采取改善排灌设施、治理水土侵蚀、改良酸化盐渍化、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培肥地力、改进耕作方式等措施,提高耕地产能和增强抵御水旱灾害能力,增强耕地生产能力。坝区耕地应加强酸化盐渍化土壤治理,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地阻控修复等,保护水稻土,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治理土壤污染。低缓坡耕地、河谷地带耕地、石漠化耕地应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灌溉条件,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平衡土壤养分,提升土壤肥力。陡坡耕地、高寒山区耕地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耕地应适当实施轮作休耕,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增强粮食和农业发展后劲。按照“耕地下山、林果上山”的空间置换思路,进一步优化耕地空间布局。将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逐步转换为也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总体提升耕地质量。

二、加强耕地生态保护

开展耕地生态建设,优化农田生态系统,发挥农田的基础性生态功能,提高农田生态系统稳定性。控制化肥、农药用量,控制农膜残留,重要水源地、异龙湖等区域从严管控。严防采矿、工业生产、固体废弃物堆积和污水排放污染损毁耕地。改善农业灌溉用水水质,结合不同区域土壤的自净能力制定灌溉用水水质标准,防止污水灌溉对土壤造成二次污染。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措施。在岩溶山间平坝区应科学评价地下水允许开采量,严控地下水开采量,促使地下水位恢复,同时调整种植节水、高效的农作物,防止岩溶塌陷对耕地的损毁。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实施精细化、生态景观化的生态整治,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统筹协调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关系,统筹耕地和村庄居民点分布关系,保持合理耕种半径,优化村庄规模、结构和布局,对优化和搬迁村庄原有建设用地实施复耕复垦、生态恢复。增强乡村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保护,保留当地传统农耕文化和民俗文化的特色。塑造特色田园大地景观,改善河湖溪塘水体景观,保护绿色生态自然景观,构建蓝绿渗透、田园融合的乡村山水田园画卷。开展绿美乡村、森林乡村建设,塑造协调统一的村庄风貌,尊重原有村寨格局,延续历史文脉,营造村庄开敞空间,有机融合地域特色、历史文化、民族风情,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促进土地集约节约。

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升土地使用效率和节约、集约化水平,促进乡村国土空间格局优化。重点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较大的零星、散乱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改造,按照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要求,合理安排建新区用地。推进农村违规建筑物拆除治理,全面完成农民自住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危房治理改造,推进拆后土地综合利用,改善乡村空间“无序化”及“空心化”的现象。

五、保护传承哈尼梯田传统稻作文化与活态世界遗产

通过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修复等综合手段,围绕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四县哈尼梯田区,系统推进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沿袭传承梯田稻作文化,保护梯田四素同构的复合生态系统。探索绿色生态产业发展。

第三节 城镇空间主要任务

立足红河州独特的自然生态、气候环境等优势,突出山地河谷、盆坝、湖滨等不同类型城镇的布局特点,协调城镇建设与自然山水的关系,将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要素融入城镇建设空间。围绕城镇生态环境品质提升,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布局,合理规划城市公园、城市绿道网络等体系,充分挖掘绿化空间资源“增绿提质”,构建融合生态保护、休闲游憩等多种功能的绿地系统,推进节约型绿地建设。保持城镇河湖岸线自然风貌,加强缓冲带生态化,恢复水生态微循环;连通城镇骨干排水系统,协调城镇水体、绿地、广场等空间的利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防洪排涝等应急能力,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打造韧性城镇空间。分类修复棕地,盘活达标修复地。持续关注地质灾害防治问题,通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作为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的先导性保障措施。

一、优化生态安全格局

基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协调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者区域内的生态保护修复,以维护区域空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障生态安全。优化城镇空间景观格局,依托城镇自然山水肌理,将河湖水系、山地地貌、生态廊道、田园景观等纳入城镇空间景观统筹考虑。

二、推进城镇生态修复

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保护城市山水自然风貌,防止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推进城市绿地系统、海绵城市建设。针对城市内部及周边的重点生态退化区域,如废弃矿山、污染地块等,实施专项修复工程,恢复其生态功能。

三、完善蓝绿交织网络

以建设“公园城市、海绵城市、生态城市”等理念为引导,大力发展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休闲公园、城市森林、口袋公园等绿地系统,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城市水系连通性建设,恢复自然水系形态,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同时增加城市景观的多样性和趣味性。完善城镇周边交通道路沿线绿化提质。

四、推动公众参与及宣传教育

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生态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生态修复的良好氛围。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生态修复项目的设计、实施和监督过程,增强居民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第四节 生态廊道网络构建

打通生态绿色廊道、完善城市蓝绿网设施、构建生态文化融合廊道。

以保护物种多样性为目标,依托已有山脉、湖泊、河流等自然要素,建设重要栖息地之间的生物廊道,构建“源地-廊道-踏脚石”的生物网络,连接“孤岛”化的各保护物种栖息地,提升生境质量和景观连通性。

依托水系、湖泊、道路骨干网络,构建生态友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廊道。河湖绿色廊道建设。开展湖泊自然岸线和环湖原生植被保护及恢复,实施湖滨湿地和林草植被建设,构建环湖生态缓冲廊道。在水系干流及主要支流,通过建设柔性岸线、绿色护岸等方式,改善河流生态,提高生境异质性和生态亲和性。打造滨水生态空间、绿色游憩走廊。

以蒙自市为中心至各县市建设交通绿色廊道,全面提升交通沿线绿化美化水平,促进路景交融、和谐自然,打造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地域特点显著的绿色交通。

沿河生态廊道

依托水系:红河州水系发达,可以依托红河、南盘江等主要水系及其支流,建设沿河生态廊道。

生态修复:对河流两岸进行生态修复,种植本土植物,恢复植被覆盖,提高水土保持能力。

文化融入:在廊道沿线设置文化展示区,介绍红河州的历史文化、民族风情等。

旅游开发:结合沿河风光,开发水上旅游项目,如游船观光、垂钓等。

山地生态廊道

利用地形:红河州地形复杂多样,可以利用山地、丘陵等地形,建设山地生态廊道。保护连通云南黄连山、云南金平分水岭和云南大围山生态屏障区动植物生态廊道。

生物多样性保护:在廊道内设置野生动物保护区、植物园等,保护生物多样性。

徒步与探险:开发徒步、登山、探险等旅游项目,满足游客对自然探险的需求。

历史文化廊道

串联古迹:将红河州内的历史遗迹、文化景点等串联起来,形成历史文化廊道。

文化体验:在廊道沿线设置文化体验区,如传统手工艺展示、民族节庆活动等。

教育科普:结合廊道内的文化资源,开展教育科普活动,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两廊串联”建设

百年“米轨时光”体验旅游廊道:以个碧石米轨铁路为依托,串联起“一湖两城”众多景观点、古村落及优美田园风光等,打造集小火车体验、田园风光观赏、古村落文化体验、乡村旅居生活等为一体的旅游产品。

泸江河“最美骑游”健身休闲廊道:以泸江河为重点,建设骑行慢道、综合休息服务站点等,形成骑行、电瓶车、米轨观光火车等多种交通方式无缝接驳的旅游线路,串联起众多景点、古桥、古村落及优美田园风光。

第五章 项目部署

落实省级重点工程部署,统筹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生态修复和支撑体系建设,共部署9个重点工程(专栏)、23个重点项目,全域全要素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重点工程范围外,结合红河州生态保护修复需求增设一般项目。

第一节 生态空间生态修复

部署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综合治理、高原湖泊水源涵养与人居环境提升、干热河谷生态修复、边境热带森林保护保育、自然保护地建设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廊道建设及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7个方面的重点工程,涉及重点项目15个。对于高中山及高原面水源区要减少垦殖和放牧,实行封山育林,扩大生态林面积,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以区域、流域为单元,积极谋划实施“山水项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治理。

一、南盘江、红河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专栏一 南盘江、红河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
1.南盘江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治理项目。涉及泸西县、弥勒市、开远市。持续开展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采取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措施,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全面推进岩溶地区灌草丛、常绿阔叶林等重要及脆弱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实施小江生态岸线保护修复工程,编制岸线保护规划,修复受损岸线,建设生态缓冲带,促进河岸生态系统稳定。强化黄草洲湿地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以水生植物群落恢复与重建、土著鱼保护与群落恢复、湖内生态保育为重点提升水环境质量。2.泸江河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治理项目。涉及蒙自市、个旧市、建水县3个县市。持续推进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采取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措施,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着力推进喀斯特湿地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水系连通。加强古茶树保护。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保障河湖生态用水。实施泸江生态岸线保护修复工程,编制岸线保护规划,修复受损岸线,建设生态缓冲带,促进河岸生态系统稳定。强化大屯海、长桥海湿地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以水生植物群落恢复与重建、土著鱼保护与群落恢复、湖内生态保育为重点提升水环境质量。3.南溪河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治理项目。涉及屏边县。强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采取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措施,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实施南溪河生态岸线保护修复工程,编制岸线保护规划,修复受损岸线,建设生态缓冲带,促进河岸生态系统稳定。

二、滇中高原湖泊水源涵养与人居环境提升重点工程

专栏二 滇中高原湖泊水源涵养与人居环境提升重点项目
1.异龙湖生态区修复项目。涉及石屏县。优化水生生物群落结构,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强化湖滨带、入湖河岸带及水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打造湖滨绿色生态廊道;加强高原湖泊流域面山生态修复,实施流域面山造林绿化与植被修复,开展退化森林和退化湿地修复;恢复流域林草植被,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实施水土保持和石漠化治理,有效遏制水土流失,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三、红河干热河谷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专栏三 红河干热河谷生态修复重点项目
1.红河干热河谷地区生态修复项目。涉及红河县、元阳县 2 个县。干热河谷植被以自然恢复为主,在退化严重的区域辅以人工修复措施。实施天然林保护、退化林修复、湿地保护恢复、草原保护修复。遵循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治理,加强哈尼梯田水源区植被保护修复,提升水源涵养功能,通过供水调配、工程节水(修鱼鳞坑)、农艺节水(地膜覆盖等),排水工程建设,修建排水沟渠等,高效可持续利用水资源,强化对哈尼梯田湿地的保护修复;实施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水土保持工程,全面改善水土流失地区生态状况。

四、滇南热带森林保护保育重点工程

专栏四 滇南热带森林保育重点项目
1.李仙江流域边境生态修复项目。涉及绿春县。修复退化热带森林,恢复季节雨林、山地雨林,连通破碎孤岛化热带雨林斑块。开展天然林保护和退化林修复。加强哈尼梯田水源区植被保护修复,强化对哈尼梯田湿地的保护修复。实施以速生丰产、大径级珍贵用材为主的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强森林监管,禁止毁林种植经济作物。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维护边境生物生态安全。2.藤条江流域边境生态修复项目。涉及金平县。开展天然林保护和退化林修复,强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修复常绿阔叶林脆弱区生态系统。加强哈尼梯田水源区植被保护修复,强化对哈尼梯田湿地的保护修复。加强古茶树保护。实施以速生丰产、大径级珍贵用材为主的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强森林监管,禁止毁林种植经济作物。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维护边境生物生态安全。3.南溪河流域边境生态修复项目。涉及河口县。修复退化热带森林,恢复季节雨林、山地雨林,连通破碎孤岛化热带雨林斑块。开展天然林保护和退化林修复。推动环境友好型橡胶林改造,实施以速生丰产、大径级珍贵用材为主的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强森林监管,禁止毁林种植经济作物。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维护边境生物生态安全。

五、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点工程

专栏五 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点工程
1.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开展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勘界立标、总体规划编制、综合科学考察、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监测等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实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科学规范开展资源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实施必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及重要物种栖息地修复,连通生态廊道。
2.自然公园建设项目。全面开展森林、湿地、地质等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合理确定保护范围,科学布局建设自然公园。推进自然公园勘界立标、规划编制等工作,开展资源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生态旅游。对受损严重的自然遗迹、自然景观等进行维护修复,确保珍贵自然资源及其所承载的景观、地质地貌和文化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全面增强自然公园生态服务功能,提升自然公园生态文化价值。
3.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修复项目。开展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专项调查,系统构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监测评价体系。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设施及体系建设。完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就地保护、近地保护、迁地保护、种质资源保存、扩繁和回归体系。建立珍稀濒危及特有植物近地保护园区和迁地保护植物园、树木园、花卉园、野生动物繁育中心、保育救助站、种质资源库等。组建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中心,实施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与修复,修复受损原生境,对栖息地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重点物种,加强其替代生境研究和示范建设。实施重点物种保护、旗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与修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生物遗传种质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观测体系建设、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程项目。

六、生态廊道建设重点工程

专栏六 生态廊道建设重点工程
1.生物廊道建设项目。(1)南部边境生物廊道。开展金平-绿春-红河-元江(西线)、屏边-河口-马关(东线),相邻隔离小种群、族群之间的栖息地修复以及人工辅助通道建设,促进种群交流。依托已有植被和水系修复破损栖息地之间的生物廊道,提升长臂猿、马来熊等旗舰物种栖息地生境质量和连通性。(2)候鸟迁徙廊道。开展河口-元阳-红河-元江(南线)、蒙自-开远-弥勒-澄江(北线)的鸟类迁徙路线停息地、越冬地和繁殖地保护和修复。
2.绿色廊道建设项目。(1)绿美岸线。强化河流岸线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绿美岸线。(2)绿色湿地廊道。强化大屯海、长桥海、黄草洲、三角海等湖滨带保护和修复,打造湖滨生态缓冲廊道。(3)交通绿色廊道。以昆河经济走廊(昆河高速、弥蒙高铁)、红河谷经济带(元河高速)、滇南文化旅游带(石屏-建水-弥勒-泸西)、滇南中心城市群(蒙自、个旧、开远)干线为重点,对交通沿线两侧及可视范围内第一重面山区域开展生态修复和森林质量提升,打造交通绿色廊道。
3.生态文化融合廊道建设项目。(1)古城、镇、村、特色小镇生态廊道。围绕临安、石屏、迤萨马帮等古城、古村文明节点,打造连接绿色廊道,建设步行公园、森林步道,在保护各类文化遗产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基础上进行适度旅游开发,打造生态文化示范区。(2)滇越铁路。开展滇越铁路生态廊道保护修复,以个旧鸡街火车站、蒙自海关旧址、五家寨人字桥等重要节点为重点,提升沿线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多类型森林步道,推进文化旅游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融合。(3)红河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展示“森林-水系-村寨-梯田”四素同构、相互依存的梯田文化。挖掘祭水祭田神林祭祀等自然崇拜、石/木刻分水传统水资源管理技术、梯田农业技术体系、人居环境选择、特色建筑以及传统文化习俗对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启示,加大对哈尼梯田四要素的保护和生态修复,提升人居环境,推进世界文化遗产地旅游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融合。

七、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专栏七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1.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加快推进红河州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工作。实施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遏制水土流失,提升区域地下水功能、水源涵养能力,改善严重石漠化地区生态状况。

第二节 农业空间生态修复

资源匹配良好区域开展耕地提质改造;土地利用过度区域,适度休耕退耕;生态脆弱和敏感区,加强农业生态建设,修复生态系统。

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动乡村振兴。农用地整治上,统筹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建和耕地提质,传承农耕文化。建设用地整理方面,推进农村宅基地等整理及空心村、生态功能区村庄整治。推进红河谷灌区工程,构建水生态体系,助力乡村振兴与现代农业发展。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乡村生态修复,优化生态用地布局,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乡村景观。

结合资源条件适度储备耕地后备资源,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但禁止在生态敏感区域开垦,优化耕地布局。

水资源匮乏区发展节水农业,控制高耗水农业活动。对异龙湖流域农业空间实施分区管控。

部署1个重点工程(专栏)、8个重点项目。

专栏八 农业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1.红河干热河谷地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重点区域主要包括红河县、元阳县共2个县。推进农用地整治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改善红河干热河谷地带耕作条件,逐步提升农田蓄水保土能力,推进农田基础设施生态化建设,推进耕地提质改造,降低耕地破碎化程度,提升农田生态治理,促进耕地增质增量。发挥“河谷气候”优势、“光热资源”优势和“立体农业”优势,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土地利用率。维护农田半自然生境,增加农田生物多样性,提升农业生态功能与生态价值。
2.南盘江流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重点区域主要包括泸西县、开远市、弥勒市共3个县。以石漠化治理、耕地质量提升为重点,推进农用地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改善农业空间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石漠化土地和废弃工矿土地生态恢复,强化农田景观和绿隔功能,促进现代都市农业和休闲农业发展。
3.泸江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重点区域主要包括建水县、个旧市、蒙自市共3个县。推进农用地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开展宜耕后备资源开发、低效园林地改造、耕地质量提升等工作。持续推进石漠化治理和工矿废弃地治理工作,改善农田蓄水保土能力和农田生态环境。提高粮食生产能力,鼓励发展特色农业。开展村庄建设用地整治、废弃工矿用地复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风貌。
4.南溪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重点区域主要包括屏边县、河口县。以低效园林草地开发为重点,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加强中低产园地整治,引导园地向山区地区转移,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
5.滇中高原山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重点区域包括石屏县。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整治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以耕地提质改造、低效园林地整治为重点,提高耕地质量和生态效益,提升农村土地使用效率和节约、集约化水平。
6.李仙江流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重点区域包括绿春县。以提升改造低效园地为重点,推进农用地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提高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和村庄建设用地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风貌。
7.藤条江流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重点区域包括金平县。以提升耕地质量为重点,推进低效园地提升改造、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改善农业空间生态环境质量。开展村庄建设用地整治、空闲废弃地复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风貌。
8.梯田特色农业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重点区域主要包括红河县、绿春县、元阳县和金平县共4个县,依托红河哈尼梯田,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农田生态系统功能为核心,推进农田基础设施生态化建设,提升耕地质量,建成集水田保持、生态涵养、特色农产品生产于一体的生态型永久基本农田。发挥“冷凉”气候优势和“立体农业”优势,发展高山特色农业,提高土地利用率。维护农田半自然生境,增加农田生物多样性,提升农业生态功能与生态价值。

第三节 城镇空间生态修复

立足云南独特的自然生态、气候环境等优势,突出云南山地河谷、盆坝、湖滨等不同类型城镇的布局特点,协调城镇建设与自然山水的关系,将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要素融入城镇建设空间。围绕城镇生态环境品质提升,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布局,合理规划城市公园、城市绿道网络等体系,充分挖掘绿化空间资源“增绿提质”,构建融合生态保护、休闲游憩等多种功能的绿地系统,推进节约型绿地建设。保持城镇河湖岸线自然风貌,加强缓冲带生态化,恢复水生态微循环;连通城镇骨干排水系统,协调城镇水体、绿地、广场等空间的利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防洪排涝等应急能力,构建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打造韧性城镇空间。分类修复棕地,盘活达标修复地。

(一)城镇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专栏九 城镇空间生态修复重点项目
1.城镇空间生态修复项目重点探索实施个旧市老旧厂区等枯竭型城市的转型,以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文创、养老、商贸带动城市更新;建水县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利用、转型升级促进文旅产业带动城市更新;弥勒市、开远市、屏边县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公园城市带动城市更新;河口县以昆河国际大通道上的门户城市,中越边境经济贸易中心定位带动城市更新作为试点项目。其他县市根据自身城市定位、产业优势、特色等,围绕主题打造符合自身发展的精品城市。应用海绵城市和后院前置理念,实施城市各区域之间自然山体、河湖水系、交通和公用设施廊道等补绿植绿工程,消除城市黑臭水体。蒙自市、个旧市、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元阳县、屏边县争创一批国家园林城市;依托我州国家级卫生县(市)全覆盖和美丽县城、城市更新建设,弥勒市、开远市、河口县等争创美丽宜居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金平县、绿春县、红河县积极争创省级园林县城。弥勒市、开远市、屏边县、河口县等县市努力建设成为公园城市。

第四节 支撑体系建设

一、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强化科技支撑能力提升和信息化平台构建,加强科技创新及科研平台建设,推动建设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技术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平台对重大工程支撑作用。提升生态保护修复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开展干热河谷生态修复与林草产业建设创新模式、石漠化区生态修复与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创新、热带林恢复重建、生态友好型胶园创新建设、保护野生动物救治与人工繁育、重点保护植物保育、湿地水生态等关键技术攻关、装备研制、标准规范建设以及技术集成示范推广与应用。大力推进森林、草原、湿地、河湖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技术创新,加强生态廊道构建技术研究,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升。探索建立林业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的经营模式、碳汇计量监测体系、生态补偿的体制机制,推动林草碳汇参与碳中和,碳汇交易,碳汇金融支持林业建设,拓宽林业碳汇价值实现路径。切实推进落实云南省林业碳汇示范州建立健全工作。

(1)强化科技支撑能力

建立红河州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技术创新中心:在红河州内设立专门的科研机构,汇聚国内外生态保护修复领域的顶尖专家,聚焦哈尼梯田区域特色,针对生态脆弱区、石漠化突出区、矿产、地下水资源开发集中区等开展针对性调查研究工作。

推动产学研合作:与红河州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生态修复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将符合地方实际的做法经验融入地方的技术规范、标准的建立制定当中。

(2)关键技术攻关与示范

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在红河州干热河谷区域,探索耐旱植物种植、节水灌溉等生态修复技术,并建设示范点。

石漠化区生态修复:结合红河州石漠化实际情况,研发适宜的植被恢复、土壤改良技术,并构建生物防火隔离带。

热带林恢复与胶园创新:在适宜区域恢复热带林,同时创新生态友好型胶园建设模式,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

野生动物与植物保护:建立野生动物救助站,开展重点保护植物的人工繁育与保育,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

(3)碳汇机制探索

林业碳汇示范州建设:在红河州全面推动林业碳汇项目,建立健全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探索碳汇交易与金融支持机制,拓宽林业碳汇价值实现路径。

二、监测监管体系建设

强化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监测监管,构建重大工程监测监管平台。提高森林、草原、湿地、河湖等自然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评估与监管能力,强化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工作。

(1)生态修复工程监测监管体系建设

依托国土空间信息平台,构建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监测监管互联互通平台,建设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平台,强化工程成效监测评估,建立生态本底数据库,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数据管理,实现生态修复重点项目从立项、实施到验收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

(2)自然生态系统调查和监测评估开展生态状况调查,充分利用国土“三调”、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地理国情监测以及其他有关调查成果,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健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系统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科学评估国土空间生态系统退化程度,开展生态系统恢复力评价,研判重大生态问题和风险,实现生态风险预警。

(3)成立跨部门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追踪跟进专班,实时关注规划项目实施进度成效,及时动态适应性管理介入,不断更新完善工作成果经验,指导后续工作系统高效开展,阶段性总结评估规划推进落实情况,切实做到量力而行、行之有效。

三、生态资源保护能力建设

围绕提升森林、草原等主要生态资源保护能力,全面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害生物防治、种质资源保存、基层管护站点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装备现代化水平。

(1)森林草原防灭火体系

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在红河州城镇周边及重点防火区域,建设防火阻隔系统、应急道路及通信指挥系统,提升防火能力。

预警监测体系完善: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提高火灾发现与处置效率。

(2)有害生物防治

监测网络建设:构建覆盖红河州的有害生物监测网络,加强检疫执法与应急防治指挥调度能力。

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针对红河州外来入侵物种情况,制定针对性防控策略,提升监测处置能力。

(3)生态气象保障

提升生态气象监测能力:加强红河州生态气象监测站点建设,提高气象灾害与气候变化对生态安全影响的监测评估能力。人工干预天气,在生态修复区域加强人工增雨等作业能力,促进生态恢复。

四、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基层站所建设:在红河州重点生态区域,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加强基层工作站所、管护站点及科技推广站基础设施建设与能力提升。

优化管护布局:根据生态资源分布特点,优化管护站点布局,改善管护用房条件,提高配套基础设施与装备水平。

五、乡土苗木培育保障

保障性苗圃建设:在红河州内建立保障性苗圃,重点保护乡土树种种质资源,开展种质创新与苗木培育工作,为生态修复提供充足优质的苗木资源。

附件:关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解读

关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解读

经红河州人民政府同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25年4月25日正式印发实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

(一)什么是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规划》是国土空间重要专项规划,是一定时期州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任务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是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

(二)为什么要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1)生态地位重要但问题突出

红河州生态区位关键,是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及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前沿,也是国家西南边陲生态屏障 。这里生态系统多样,物种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生物物种资源基因库。然而,长期发展过程中,红河州面临诸多生态难题。生态功能呈下降趋势,水土流失、石漠化严重,生态系统质量不高,三类空间缺乏缓冲过渡带,水土资源匹配性差等全域系统性问题凸显。生态空间存在生态系统稳定性差、历史遗留矿山问题多、石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等状况;农业空间耕地质量偏低、自然灾害频发、受污染耕地治理难度大;城镇空间周边生态环境受损、蓝绿网建设滞后、绿色生产进程缓慢。同时,还面临自然灾害威胁加剧、外来物种入侵等风险。

(2)政策导向与发展需求驱动

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推进的大背景下,党的二十大报告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指明方向。红河州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红河州加快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和规划体系,以应对生态保护和修复的迫切需求,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破解资源环境约束。

二、《规划》出台的依据

本规划编制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要求,参照《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以及《云南省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并结合国家、省级“双重”规划,省、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家、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进行编制,确保规划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合法性。

三、《规划》范围与目标

规划基准年:2020年

规划期:2021—2035年

规划范围:红河州行政辖区全境,包含13个县(市)。

规划对象与总体目标:以红河州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为对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着力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与完整性,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和碳汇能力,助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奠定生态基础。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内容包含以下五个章节:

前言。总结了红河州生态区位的优势与生态功能定位,简述规划编制的政策背景与意义,明确规划期、基准年、近远期划分以及规划范围。

生态现状与面临的形势。阐述红河州生态保护修复面临的形势与要求,结合现状生态本底特征(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系统多样、生物物种丰富)从以往生态保护修复成效、主要生态问题等层面分析机遇与挑战。

总体要求与规划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战略引领、问题导向;坚持尊重自然、综合治理;坚持合理继承、创新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协同作战;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坚持科学编制、公众参与的6个坚持为原则。

旨在打造我国南部边境生态屏障,通过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防范生物入侵,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建设全国生物多样性宝库,充分发挥生物物种资源基因库的作用,保护珍稀生物栖息地;建成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稳固生态屏障,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总体布局。细化落实红河州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一屏两带多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总体以北部实施重点治理恢复,中部开展城市资源优化,南部自然恢复、保护优先,兼顾耕地提质与生态产业融合的策略,将红河州生态保护修复划分为4个一级分区及8个二级分区。

主要任务。生态空间上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保护重要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推进石漠化和异龙湖生态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与野生动植物保护,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探索哈尼梯田区生态保护修复与可持续发展模式。农业空间上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核心,提升耕地质量,加强耕地生态保护,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保护传承哈尼梯田传统稻作文化。城镇空间上优化生态安全格局,推进城镇生态修复,完善蓝绿交织网络,推动公众参与及宣传教育,提升城镇生态环境品质,打造韧性城镇空间。并在三类空间相互影响区域上打通生态绿色廊道、完善城市蓝绿网设施、构建生态文化融合廊道,包括建设生物廊道、绿色廊道,串联历史文化遗迹打造特色旅游廊道,促进生态保护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项目部署。切实落实省级重点工程部署,统筹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生态修复和支撑体系建设,共部署9个重点工程(专栏)、23个重点项目,全域全要素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五、《规划》的特点

(一)系统性强

规划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从全域角度出发,综合考虑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的生态问题,将各类生态要素视为一个有机整体,通过系统规划和布局,实现生态系统的整体优化和功能提升。在总体布局中,“一屏两带多廊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以及修复分区的划分,都是基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各区域、各要素之间相互关联、相互支撑,形成一个完整的生态修复体系。

(二)目标明确且具阶段性

规划不仅明确了2035年建成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优化生态安全格局等长期目标,还制定了2025年的阶段性目标,使规划实施更具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通过分阶段目标的设定,能够有步骤、分重点地推进生态修复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完成,逐步实现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三)问题导向突出

紧密围绕红河州面临的生态问题制定修复策略和任务。针对石漠化、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保护、矿山修复等突出问题,明确重点区域和关键工程,如在石漠化治理方面,对滇东滇东南石漠化生态修复带实施专项治理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四)注重协同与融合

强调部门协同、区域协同以及生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在保障机制中,建立多部门联合执行管理机构,促进部门间的协作;在任务部署中,将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相结合,如在农业空间生态修复中,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共赢。

(五)强调创新与科技支撑

积极探索创新政策体系和生态修复技术,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提出建立林业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的经营模式、碳汇计量监测体系等创新举措;在技术支撑方面,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产学研合作,建立科技创新平台,为生态修复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规划历程

2020年9月,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正式全面启动编制。为加快推进红河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红河州印发了编制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2月,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及云南高阳科技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编制单位,由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2022年4月,开展《红河州生态空间主要问题及策略研究》《红河州农业空间生态保护利用问题识别及策略研究》《红河州城镇空间生态问题识别及策略研究》3个专题研究。

2023年6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以《关于扎实推进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笺20231677号)文件,对地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具体政策要求。

2024年2月,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对《规划》相关成果进行第一次征询意见。

2024年3月,红河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在蒙自召开了《红河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专家和部门论证会。

2024年4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红河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进行一对一指导,对有关问题进行答疑。会后根据现场答疑及专家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规划方案。

2024年5月6日至6月4日(公示期30天)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于官网平台开展公众征求意见工作。

2024年7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省级技术评审,在顺利通过省级技术审查后,向红河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哈尼梯田管理局进行征求意见。

2024年12月—2025年3月,送交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地图审图室完成地图审查,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提交红河州人民政府。

(二)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含:一文本、一说明、一图集、一表册,具体为:

(1)一文本:《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2)一说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规划说明。

(3)一图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图集(2类19张图)。

(4)一表册:包含红河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表及重点项目安排表。

部分内容因涉密及敏感信息未予公示。

(三)规划执行与适应性管理

(1)规划指标

本轮规划各项指标数据均为相关主管部门提供,属性为预期性指标,实施过程中需结合实际情况,客观分析总结各类工作成效经验,进行动态适应性管理,实时调整任务指标。

(2)重点工程与子项目

划定重点工程充分响应上位规划部署,包含红河州相关领域多类子项,部分子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需切实结合实际执行条件进行动态增减调整。

(3)资金保障

本规划的前瞻性要求充分考虑地方生态修复需求,并针对性部署储备相关项目。大量的项目计划与资金需求必然存在地方财政保障困难的矛盾。2021—2035年期间匡算总投入约409.81亿元,需阶段性复核评估规划资金保障力度,结合实际情况,优化调整各项投入。

(4)监测监管

现阶段红河州生态修复工作监测监管主要依托中央、省级国土空间信息平台,成立跨部门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追踪跟进专班,实时关注各类规划工作推进情况,修复成效,及时介入动态适应性管理,科学评估优化项目措施、投入以及任务指标。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高志伟

联系方式:0873-3732232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红河州政府办公大楼A区A22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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