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70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司法局机构职能
一、内设机构情况
红河州司法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下设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政策研究室)、立法科、戒毒工作指导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科13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警务督察大队)、机关党委,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主要领导:
李雄文 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 洪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韩家和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孔跃光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 敏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薄世杰 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俊涛 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
分管领导 |
杨 敏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3197245 |
工作人员 |
张婧琳 |
办公室副主任兼保密审查人 |
3197006 |
二、州委依法治州办主要职责
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司法局,接受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查有关方面落实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州委依法治州办日常事务。
三、其他情况
单位负责人:李雄文
办公地址:蒙自市护国路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30
联系电话:0873-319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