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 索引号: zsfj/2025-0002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08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县市司法局党组、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州法律服务行业党委,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委2025年第11次会议研究,报州委同意,现将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党委书记、局长赵云昆同志:主持州司法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协助主任负责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直管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联系州内监狱、弥勒市司法局、河口县司法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韩家和同志: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红河州社区矫正管理局)、戒毒工作指导科。联系红河州人民调解员协会、建水县司法局、金平县司法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孔跃光同志:负责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州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政策研究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红河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工作。联系开远市司法局、红河县司法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杨金松同志:分管立法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审批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科技信息科。联系个旧市司法局、绿春县司法局。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颖同志:主持政治部(警务督察大队、警务处)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协助局长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联系泸西县司法局、屏边县司法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敏同志: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红河州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律师工作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联系红河州律师协会、红河州司法鉴定协会、云南省公证员协会红河工作站,蒙自市司法局、石屏县司法局、元阳县司法局。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薄世杰同志:主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州司法局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班子成员实行AB角制,具体为赵云昆—韩家和,孔跃光—杨金松,李颖—杨敏。退出领导职务的州管职级干部,根据局党委工作需要,调整到具体业务科室支持帮助科室工作。
中共红河州司法局委员会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