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 索引号: zmzj/2026-0001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政局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2026)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市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中共红河州民政局社会组织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和管理。
(七)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我州老龄事业的发展目标及重要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
(八)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九)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县市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十)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十一)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州民政局下设10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儿童福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慈善事业促进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
三、其他情况
办公地点:云南省蒙自市民安路226号
单位负责人:赵力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30
联系方式:0873—3729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