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
- 索引号: zkjj/2025-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科技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科技局关于做好银龄科技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云南省新时代“银龄人才万人计划”实施方案》,引进留用一批银龄科技专家。根据《云南省新时代“银龄科技专家”实施方案(试行)》及《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云南省新时代“银龄科技专家”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红河州科技局组织开展银龄科技专家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红河州内用人单位聘请的省内外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退休的优秀科技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
(二)省内外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其中,省内银龄科技专家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含),身心健康,热心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条件。单位返聘的已退休人员不纳入银龄科技专家。
(三)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或对相关领域的发展有过重要贡献,得到业内认可的优秀科技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组织符合条件的意向人选进行申报。用人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2025年1月 20日前将《云南省新时代“银龄科技专家”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报送至州科技局(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二)审核遴选。州内用人单位由州科技局负责审核遴选,于2025年2月10日前完成遴选工作。
(三)公示审定。州科技局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于2025年2月17日前将遴选结果报省科技厅审定。
(四)签订协议。省科技厅审定后印发银龄科技专家入选通知,用人单位与银龄科技专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协议,聘期1—3年,并报州科技局、省科技厅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要充分运用媒体,多途径、多方式广泛宣传,扩大政策和工作知晓面,做好辖区内科研院所、企业申报宣传工作。
(二)严格要求、宁缺毋滥。申报单位要客观、真实、完整填写申报材料,避免空项、漏项、误项,对于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一)材料报送(纸质版+电子版)
1.《云南省新时代“银龄科技专家”申报书》。
2.相关附件材料。
(二)联系方式
红河州科技局科技人才与科普科:沓景馗、王薇妃,联系电话:0873-3732571。电子邮箱:hhzkjj@126.com。地址:红河州政府办公大楼C区338。
附件:1.云南省新时代“银龄科技专家”申报书
2.云南省新时代“银龄科技专家”实施方案(试行)
红河州科技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附件2:云南省新时代“银龄科技专家”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