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mzj/2026-0004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红民函〔2026〕23号
- 发布日期: 2026-10-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政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五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红河州委: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为老年人就医提供规范的社会化服务的建议》第9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政府引导,构建政策体系”建议方面。一是完善为老政策服务保障机制。红河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医养结合、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为重点,相继出台10余个政策文件、推出包含助医等27项内容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夯实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基础。充分发挥老龄办和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州民政局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全州老龄委和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联动各职能部门和县市,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和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研究起草《红河州“十五五”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26—2030年)》,并将解决老年人就医难题作为“深化医养康养融合、提升老年健康水平”重要内容纳入规划编制。安排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13县市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和居家上门服务,提供助医、家庭护理等服务。二是抓好长护险试点准备工作。目前,红河州尚未推动长护险试点,按照省级部署我州将于2028年启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医保发〔2025〕4 号)相关规定,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及长期护理保险的报销范围实行医保目录管理,医保目录内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按规定由医保基金与患者个人按比例分担,在医保目录外的费用医保基金一律不予支付。目前陪诊陪护没有在国家规定的医保目录内,医保基金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暂不支持支付。三是探索引入市场化数字化生活服务平台创新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机制。2026年红河州作为云南省唯一地区争取实施全国县域养老服务提升计划试点项目,计划投入300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稳步推进红河州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搭建,开发红河养老APP,构建县域养老服务信息一体化系统,打通与政务、公安、医保、卫健等部门数据壁垒,建设形成“数据一张库、监管一张网、服务一条龙”,推动实现全州养老服务数据可视化决策大屏多渠道上线,州县乡调度指挥平台全面运行,实时展示全州养老机构分布、床位使用率、服务派单量、探访关爱服务覆盖率等关键指标。
二、关于“创新服务与支付模式、促进保障持续发展”建议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国家于2026年启动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红河州通过精准施策、优化流程、强化监管举措,依托“民政通”平台完成服务补贴申领全流程线上办理,将老年人护理服务等政策红利精准直达老年群体。2026年来,已累计为6165名老年人完成能力评估,为符合条件的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发放消费券17869张,核销资金816.53万元。二是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红河州以支持养老机构增加医疗服务功能并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活动;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签约合作,为签约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就医便利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的“三个支持”模式,鼓励支持州第一人民医院、滇南中心医院等本地医疗机构主动参与养老服务行业,引进“云南朋阳”“上海洪天”等具备养老服务管理经验的企业进入红河州提供医养服务,不断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功能,探索形成了医疗机构开设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医疗机构托管养老机构的四种医养结合模式。截至2026年8月,全州医养结合机构27家,其中:养办医机构11个,医办养机构16个;纳入医保定点16个;有医养结合床位5985张,其中:医疗床位1783张,养老床位4202张;工作人员2286人,其中:医疗卫生服务人员1647人,养老服务人员639人。老年病医院2家,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设立老年病科,医疗机构全部为老年人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60家,62家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了签约服务关系;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1个、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1家、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7个、省级医养结合乡镇(社区)示范机构5个、优质服务单位3个,有力的保障了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老年人既能得到日常生活照料,又能得到基本医疗护理保障,能够体验安享晚年真实感受,实现医养融合发展。
三、关于“健全标准规范、提升专业能力”建议方面。一是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和管理。红河州将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纳入养老服务体系中长期规划体系,在抓好养老机构备案管理的同时,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等养老服务国家标准规范,每年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对养老机构环境、设施设备、营运管理、照护服务进行分类评估,以标准规范管理促进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效。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的相关扶持政策,将养老护理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定期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并选派优秀选手参加省云南赛区选拔赛,推动养老机构和职业院校进行合作,打造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把老年人照料纳入技能提升专项能力证书培训补贴范畴,每人补贴800元;将失能失智人员照护等多方面职业培训内容,列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范围,提升养老从业者技能。二是全面提升就医护理质量。红河州全面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护理服务理念,在全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为病人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个性化的护理服务,持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43家,优质护理服务开展率100%。已有包括州第一人民医院老龄病科在内的6家三级医院91个优质护理病区通过省级现场复核,14家二级医疗机构的90个优质护理服务病区(房)通过验收。同时,为满足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就诊需求,在病区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内涵的基础上,结合临床专科的特点,开设糖尿病健康教育门诊、静脉血栓栓塞症(VTE)护理门诊等护理专科门诊,为患者提供规范、优质专科护理服务。三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持续加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养老护理员提质扩容。联动州内5所开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职业院校,组织开展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获得人社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累计完成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6500余人次;组织动员医养结合医护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级层面按年度举办医养结合、老年医学人才线上及线下培训,红河州每年参训人员达150人次;统筹安排州本级福彩公益金60万元,争取省级专项资金70万元,联合卫健、人社、消防等部门,采取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方式,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州养老护理员、长期照护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培训。同时,推动培训资源下沉县市,鼓励支持各县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托职业院校、养老实训基地、优质养老机构,为养老机构或乡镇、村社区养老护理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和轮训工作,补齐农村一线照护人员技能短板,持续夯实全州养老护理人才基础。截至2026年8月,红河州累计培育专业养老护理员939人,其中持证上岗人数355人。
四、关于“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建议方面。一是规范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全面落实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和信用承诺制度,实行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工作指南,养老机构备案须提供相关行业部门核定市场经营许可、消防安全、房屋安全、法人登记等关键要件。畅通监督渠道,公开涉老非法活动举报电话、邮箱和线上举报平台,鼓励群众、老年家属主动提供线索,构建群防群控、全民参与的监管格局。实施养老服务机构分级管控,对养老机构和涉老经营主体实行红、橙、黄、绿四级风险评级,分类施策、动态监管,对高风险主体重点盯防、限期整改,对失信主体纳入行业黑名单,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定期组织民政干部、网格员、养老机构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风险识别、隐患排查、应急处置能力,打造专业化防控队伍。二是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领域涉老非法风险排查。紧盯涉老场所重点排查,对全州备案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心、助老服务站点等开展季度全覆盖检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等行为;针对私域直播坑骗老人、诱导老年人消费等问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周边保健品经营店、养老服务相关经营主体开展排查,重点整治夸大渲染保健品功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规引流等行为,从源头防范针对老年人的消费欺诈和金融骗局。对辖区内保健品店、健康养生馆、艾灸馆、涉老旅游公司、会议营销点等高风险场所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2026年来累计排查各类涉老经营主体220余家次。强化重点人群摸排,依托社区网格员、村组干部、养老顾问,对辖区独居、空巢、失能、高龄老年人开展入户走访,排查是否存在遭遇诈骗等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劝阻,有效防范风险发生,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三是强化养老服务行业社会认可度。印发《红河州民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养老机构“内部吹哨人”制度的通知》(红民发〔2026〕14号),建立红河州养老机构“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及家属对虐待遗弃老人、存在安全隐患、管理服务违规等七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按规定对查实线索的举报人给予物质奖励,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协同机制,打通养老服务问题发现、上报、处置“最后一公里”。组织开展“黑养老机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发布“黑养老机构”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选择合法合规的养老机构,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塑造良好的养老服务行业形象,提升公众信任度。
下一步,红河州将持续聚焦老年群体就医服务需求,推动卫健、医保、民政、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协同发力,以实施州域养老服务提升计划项目为契机,打通服务需求端和市场供需端双向联通渠道,植入为老服务全过程监管流程,进一步规范涉老服务行业监督和市场管理,优化养老服务就医等多元化的服务细节,创新服务模式,耕植有温度、有品质的人文医养关爱服务,全力为老年群体就医打造安心、舒心的医养康养环境,全方位守护老年群体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
感谢你们对我州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民政局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