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zrzyhghj/2026-0012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10-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马立颖等3名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北部县(市)喀斯特地貌区域溶洞整治的建议》的第10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溶洞排查复核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联合排查。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与州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11月3日联合印发排查通知,遵循“县区为主体、乡镇为单位”原则,对全州溶洞开展全覆盖排查,同年11月24日完成问题清单台账编制,核查溶洞点位118个,其中2个纳入问题清单,已按要求上报省级相关部门。
二是推进补查与点位扩容。我局结合前期排查成果,组织各县(市)开展补充排查,截至2026年1月,全州累计排查溶洞点位264个,补查清单已移交州生态环境局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此后按照省级新方案要求,我局再次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最终核定全州溶洞点位276个,调整部分县(市)点位数量后,排查清单已按程序上报移交。
三是组织开展专项调查。2026年4月,我局组织开展全州岩溶洞穴专项调查,最终确认现存岩溶洞穴446个,查实无对应洞穴的点位299个,发现4个洞穴存在固废堆放倾倒问题,相关资料已移交生态环境部门处置。截至8月26日,全州累计完成点位核实766个,已核实点位中实际存在溶洞470个,其中发现疑似固废线索3个、排污问题1个。目前,470个溶洞清单及固废线索已同步移交生态环境部门处置。
经过多轮系统性排查调查,结合泸西县岩溶评价项目成果,我州已逐步建立较为完整的溶洞点位信息档案,为后续治理工作奠定了数据基础。
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情况
一是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我局与州生态环境局建立联合排查帮扶、信息共享协同机制,先后联合印发两份专项整治通知,并于2025年11月组建工作组赴部分县(市)开展现场帮扶,指导解决难点问题;2026年1月,根据州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我局赴多个县(市)开展专项督导帮扶,重点排查包括溶洞坑塘在内的多处敏感区域,抽查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县区为主体、乡镇为单位”原则,明确县(市)、乡镇、村级各级责任,初步构建起州、县、乡、村四级联动工作格局,同时将溶洞区域纳入环境网格化管理,推动巡查监管常态化。
三、设置物理防护设施工作情况
我局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存在问题溶洞及时落实物理防护措施。一是泸西县三塘乡妖精洞排查出约0.5吨生活垃圾,已于2025年11月21日清理完毕,并支砌围墙实行封闭管理。二是河口县桥头乡老凹洞排查出约2吨生活垃圾,目前垃圾已全部清运,已设置围栏开展隔离防护。三是补查发现蒙自市两处溶洞存在生活垃圾,现已完成垃圾清运。
四、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工作情况
一是深化固体废物排查整治。我局对向溶洞倾倒固体废物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目前全州排查发现的溶洞固体废物问题已全部完成清理整治,4个存在问题洞穴的相关资料已移交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置。
二是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违法占地行为。我局将这类违法行为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监察重点,结合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开展巡查,发现涉嫌违法占用耕地的,立即核查取证,依法查处,同时配合多部门开展农村“两污”治理,因地制宜推进生态修复,提升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自我修复能力。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借助各类媒体,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节点,宣传溶洞保护重要性和相关法规,提升公众环保与安全意识,引导群众抵制破坏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溶洞资源的良好氛围。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梳理整改现存问题。当前我州溶洞环境监管仍存在突出短板:部分偏远隐蔽区域存在排查盲区;部分溶洞位置偏远、地形复杂,内部结构不明,监管巡查难度大,后续管护成本高;我局将争取在后续工作中研究推动解决上述问题。
二是常态化开展溶洞排查。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技术帮扶,保障偏远地区排查全覆盖,同时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存量较少的立即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开展“回头看”复核成效,存量较大、情况复杂的,编制“一洞一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推进问题整改。
三是持续做好安全警示。下一步,我局将指导督促各县(市)结合溶洞实际情况,科学设置防护围栏、安全警示标志等防护设施,防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通道,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感谢你们对我州岩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