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zrzyhghj/2026-0011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10-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07号提案的答复
住金平县州政协委员活动组: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云南金平边境经济合作区扶持力度,推动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0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云南金平边境经济合作区土地要素保障工作情况
自然资源部门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和持续壮大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的有关工作要求,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提前介入,积极主动服务,及时指导金平县做好边境经济合作区土地要素保障工作。
(一)充分预留发展空间。积极配合相关行业部门,结合开发区公告目录修订工作,将云南金平边境经济合作区246.4754公顷(金平片区198.0850公顷、绿春片区48.3904公顷)整体划入城镇开发边界,强化开发区空间要素保障。
(二)耕地保护目标充分考虑发展需求。2024年,经州人民政府批复实施的《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金平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4.9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0.47万亩。“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于2022年经自然资源部批准启用,2024年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备案并下发启用,在划定过程中,已综合考虑金平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积极做好园区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一是指导县级及时完善了金平县沿边扶贫产业园(边民互市、口岸查验货场、口岸联检大楼)、边防大道建设项目、新国门大道建设项目、金水河污水处理厂等建设项目用地手续,于2024年3月取得省人民政府用地批复(云政土复〔2024〕61号),批准用地445.75亩。二是督促指导加快推进金水河口岸物流冷链建设、金水河口岸道路(国门大道二期)建设、咖啡产业园项目、中草药加工项目等金水河扶贫产业园项目用地报批工作,该批项目已纳入金平县2026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组件报批,目前正在开展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流程跟踪指导,确保用地及时顺利报批。三是用好脱贫县专项用地指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有关要求,用好用活脱贫县每年600亩专项计划指标,积极支持金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2023年以来,共安排使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计划指标582.1亩,专项用于金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
二、关于“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支持力度”的建议
(一)积极指导做好“三区三线”动态优化调整工作。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严守耕地红线,统筹农用地布局优化,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定耕地保护专项规划”。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过程中,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因此,“三区三线”的调整须严格依照国家和省级统一部署开展。目前,正在开展《云南省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以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引,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基础上,依据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林草湿荒普查数据以及耕林园布局优化成果,划定现状耕地和林草地保护空间,优化调整耕地和林草地补充空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持续正向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我局将持续关注国家和省级关于“三区三线”动态优化的政策动态,在政策框架允许范围内,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向上争取对下达目标任务的调整。
(二)统筹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沿边开放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耕地保护监督职责,对于确需占用耕地的项目,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占补平衡要求,指导金平县做好补充耕地储备工作,在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全力做好金平边境经济合作区土地要素保障工作,推动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园区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加强与发改、工信等投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强化部门间的协同配合,不断健全完善用地保障服务工作机制,积极主动服务,主动下沉一线、助企纾困,加强对园区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指导服务;深入推进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推行重大项目省、州、县三级联审机制,畅通“两重”建设项目“绿色审批”通道,优化用地审查审批流程,全面压缩审查审批时限,提速用地审批,确保园区项目及时顺利落地。
感谢你们对我州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