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rlzyhshbzj/2026-0003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红人社函〔2026〕3号
  • 发布日期: 2026-10-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住个旧市州政协委员活动组: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个旧市列为艰苦边远地区的建议》的第10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1年1月,国家开始实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根据全国县市自然、经济、社会等综合情况,明确规定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类别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当时我州个旧等5个县市未被国家确定为艰苦边远地区。2006年7月,人事部和财政部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对扶持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提高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地区工资差距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根据新的调查结果,结合各县市人民政府报送的综合情况,对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类别和津贴标准进行调整完善,个旧市仍未被列入艰苦边远地区范围。通知同时要求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类别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类别或标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将个旧市列为艰苦边远地区的有关情况

我州13个县市中仅个旧市未列为艰苦边远地区,影响了个旧市干部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导致个旧市引才难、留才更难的问题长期存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多次在人大、政协会议上提出将个旧市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建议提案。对此问题,省、州十分重视,十多年来,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汇报,请求将个旧市列为艰苦边远地区。2011年8月,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到红河州进行“合理确定不同地区间工资水平研究”专题调研时,我局就将个旧市列为艰苦边远地区作了汇报;2012年5月,我局呈报省人社厅《关于对红河州开展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及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等有关情况汇报》中,也反映了将个旧市列为艰苦边远地区的问题;很多次关于工资待遇执行情况的材料汇报中,我局也一再提及将个旧市列为艰苦边远地区的请求;2015年10月15日我局分管领导专程到省人社厅,就个旧市列为艰苦边远地区进行反映;2021年4月,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配合省委组织部开展了艰苦边远地区有关情况的调研,并将个旧列为重点调研地点,再次请求将个旧市列为艰苦边远地区;2023年,省人社厅有关领导亲自到人社部请示,将个旧、东川列入艰苦边远地区的有关事宜;2026年6月,在省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调研座谈会上,将个旧列为艰苦边远地区事宜列为亟待上级解决的问题。

尽管省州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要求将个旧市列入艰苦边远地区,并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但调整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类别的权限在国家有关部门,省州不能自行确定。今后,我局将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个旧市的有关情况,配合好组织、财政部门,积极争取将个旧市列入艰苦边远地区。

(二)关于其他倾斜政策的有关情况

一是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倾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针对个旧等北部县市,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时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招聘紧缺专业医疗卫生人员时可不限开考比例、招聘副高职称专技人员时可不限开考比例。

二是职称评聘、绩效奖励等方面的倾斜政策。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针对艰苦边远地区,暂无以上方面的倾斜政策。 今后,我们将重视有关问题,积极争取倾斜政策,为个旧市引进和留住人才提供保障。

感谢你对我州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0日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邀您参与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