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whhlyj/2026-001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红文旅函〔2026〕36号
- 发布日期: 2026-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答复
马骉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红河州舞蹈人才培养,赋能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9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为高质量推进中高职“3+2”贯通培养工作,解决人才结构性矛盾、服务区域文旅产业升级的迫切需要,根据红河影视舞蹈学校与红河职业技术学院联合申报,2026年4月,州教育体育局将两个学校合作的中职“民族音乐与舞蹈”与高职“舞蹈表演”“3+2”贯通培养项目报省教育厅审核,并于2026年6月5日审核通过。按要求,学生完成中职教育阶段学习,通过转段考试进入对应高职院校学习,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完成高职教育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发放高职毕业证书。
二、构建特色课程:
深入推进教学融合实训合作,结合州文旅局国有文艺院团现有资源,共商培养方案、共组教学团队、共建教学资源、共同实施学业考核评价。推行“院团进课堂、剧目进课程、演员进教学”,将真实演出项目转化为教学项目,实现“课堂即舞台、作业即节目”。
三、强化实训合作:
充分统筹整合红河大剧院、文旅景区等优质文旅场地资源,联动州、县两级国有文艺院团搭建实践育人平台。依托各类文艺赛事、重大文艺展演、文化惠民演出、文旅主题活动等项目载体,开放实践岗位,常态化提供实训场地、项目参与机会与一线实习岗位。通过“场地供给+项目实践+岗位历练”相结合的模式,为艺术类搭建理论对接行业实践的通道,让学生有机会参与节目编排、舞台表演、现场执行等全流程工作,助力院校培养贴合文旅行业发展需求的实用型人才。
四、完善留用机制:
可根据各级文旅系统需求推荐优秀毕业生,将优秀毕业生纳入本土文艺人才库,搭建人才展示、创业、发展平台,持续提升本土人才留存率,逐步实现舞蹈人才自主培育、自主供给、自主留存。
感谢你们对我州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