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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whhlyj/2026-0011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红文旅函〔2026〕18号
  • 发布日期: 2026-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82号提案的答复

田婧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旅居基地监管,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8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准入管理,完善标准体系的建议

针对你们提出的建立旅居基地分级备案、完善地方服务标准的建议,我州将从严管控旅居市场准入要求,加快构建标准化准入管理体系。一是严格落实“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试点建设。试点按照“三法三化”要求,聚焦旅居产品、模式、业态创新和服务创优,以及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内生发展活力上的典型发展案例,以典型引路法总结和宣传推广试点经验做法,扶持和规范旅居发展。红河州建水县碗窑村、弥勒市梅花社区、弥勒市小河边村入选首批“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试点;目前,正积极推进弥勒市西三镇蚂蚁村委会、石屏县异龙镇大瑞城社区小瑞城村、建水县西庄镇水打营村、开远市乐百道仁者村等7个旅居村创建为第二批“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试点。二是严格执行云南省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清单明确了十六条正面支持政策和十六条负面禁止规范,进一步规范引导旅居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旅居服务供给、提升旅居发展质效。三是压实市场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坚持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等旅游市场问题整治的高压态势,纵深推进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工作,从源头规范经营行为,夯实旅居产业规范化发展基础。

二、关于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宣传引导的建议

按照建议中多部门联动、数字化监管、边境旅居管控的工作思路,建立红河旅居监管机制。一是搭建联合监管机制。《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旅居经济(旅游民宿管理)工作专班的通知》(红政办函〔2025〕25号),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压实成员单位责任、加强宣传引导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常态化联合巡查,厘清各部门监管权责,聚焦旅居机构非法集资、消防安全隐患、无资质医养服务、违规经营等风险点开展常态化专项排查,定期公开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二是推进智慧化监管建设。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民宿数字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25〕7号)要求,着力推进“云享红河”数字平台建设,整合全州吃、住、行、游、购、娱资源,接入投诉舆情、旅居机构资金往来监测端口,构建风险预警、动态管控、追责处置全链条监管模式,赋能红河旅居产业发展。三是从严管控边境跨境旅居。持续规范中越边境旅居、跨境康养线路审批流程,强化旅行社资质审核,严厉打击非法跨境组团、边境消费欺诈等行为,优化文旅投诉处置闭环流程,落实5分钟响应、24小时办结时限、30天无理由退货等要求,切实提升旅居人群维权满意度。四是正向宣传引导。联动文旅头条、云南网等省级媒体,统筹州级融媒体、新媒体矩阵,依托“官方主导+达人引爆+全民共创”的传播方式。推出“旅居红河 村长有请”乡村旅居新品牌,以“村长”为情感纽带,构建了“有请、有礼、有约”的三层情感闭环,让游客从“过客”逐步转变为“家人”;推出“绿春村长阿希”“建水村长阿兴”“弥勒村长钟牧龙”“石屏村长蔡礼盛”等13县市“村长”,赴北京、上海等客源城市开展宣传推介,通过线上、线下集中推介我州一批合规优质旅居基地、旅居康养线路,宣传诚信经营示范主体,营造守法经营、文明旅居的市场环境。

三、关于补齐配套短板,提升服务品质的建议

围绕配套设施升级、特色产品打造、人才队伍建设、行业自律等建议内容,多措并举提升旅居产业核心竞争力。一是加快完善旅居产品建设。充分挖掘和利用各地自然、文化、历史等资源优势,打造一批重点旅居产品。其中:乡村旅居产品有元阳阿者科村、建水双龙桥、弥勒小河边村、建水团山古村、个旧加级寨、金平滮水岩村、石屏陆来村等;度假旅居产品有弥勒温泉、个旧丫沙底温泉、金平勐拉温泉、泸西吾者温泉等;城镇旅居产品有弥勒大梅花社区、个旧城镇旅居、建水古城旅居、石屏古城旅居等。医养旅居产品东风韵国际旅游康养度假区、开远凤凰谷生命养护中心、屏边滴水苗城药膳等;养老旅居产品有云南博康弥勒养生护理院、红博康养医院、建水孝行栖院、朋阳老年公寓等产品;文艺旅居业态产品有建水新房村、弥勒可邑小镇等;边境幸福旅居产品有金平县马鞍底滮水岩乡村、河口县城郊村、两条半乡村、绿春县大兴镇迷克村等,打造差异化旅居产品,充分带动当地村民就业增收。二是加快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争取到省级旅游高质量发展资金3579.09万元,联合金融部门推出“旅游e贷”“紫陶贷”等金融支持政策,累计授信超3.9亿元;推动建水碗窑村、弥勒梅花村、红河龙玛村、绿春虾巴村等13个旅居村提档升级,完善配套设施。持续推进元阳撒玛坝梯田、建水古城、弥勒东风韵、可邑小镇等重点景区提档升级,完善景区配套服务设施,丰富游览体验。四是常态化开展文旅从业人员专项培育。加强文旅人才挖掘与培育,依托红河书院、州图书馆等公共文化空间,定期举办文旅人才交流活动、分享会、非遗展等活动,为人才提供项目对接、市场推广等服务,助力将人才创意转化为实际成果。实施旅游人才递进培养计划,成功申报“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文化名家)1名,国家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12人,省级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6人,“红河优秀人才”3人。强化校企协同与培训,依托红河学院、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加大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实施金牌导游(讲解员)倍增计划,加快高技能文化旅游人才培养,强化文旅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当前,州文化和旅游局完成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红河州考点考生的报名、审核及组织工作,近三年来红河州考点共有175人考取导游资格证,通过率逐年提高,越南语导游也实现了零的突破,目前已有7名。组织全州3495名文旅一线从业人员参加线上培训,有效解决文旅一线从业人员“工学矛盾”的问题。四是激活行业协会作用。扶持行业协会规范运行,积极推进文旅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法制化、规范化发展,促进各个行业协会遵纪守法,增强自律意识。选树正面典型,推选弥勒市旅游行业协会评为红河州产业强州先进集体,持续做强“旅居红河”品牌,扩大全州旅居产业知名度与吸引力。

感谢你们对我州旅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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