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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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红河州检验检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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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6-09-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30号提案的答复
尹久发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分析检测技术平台建设,创建高效科研环境的建议》的第230号提案,已转交我院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整合州级相关检测力量成立红河州级检验检测分析研究院或技术服务公司”的建议,我院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以下工作:
(一)深化机构整合,夯实平台基础。红河州检验检测机构于2024年启动,我院于2024年3月8日组建,由原州质检中心、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州粮油质量监测所4家单位整合改革组成,加挂州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牌子,为州政府直属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通过人员、设备、实验室一体化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现为州内规模最大、检验检测项目最齐全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可承担特种设备、计量、质量、食品、农产品、药品、工业产品、公共卫生等项目的检验检测和标准化服务,检测能力覆盖2990个参数。资质认定取得重大突破,成功取得CMA认证资质2266项,CATL资质502项,可承担药品检验检测项目108项;计量领域可开展计量标准85项、检定116项、校准159项;特种设备领域取得乙类检验机构11项核准项目及安全阀校验(FD2)资质。
同时,我院与红河学院共建云南省绿色食品中越双边国际联合实验室;与云南省计量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精准聚焦医疗、冶金两大重点领域推进实质性合作;与昆明海关技术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推动检测结果国际互认。与省质检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为我州食品、工业产品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同时积极合作共建纺织羽绒实验室。通过与各单位合作,可搭建相关桥梁为州内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州科技局支持跨主体协同共建高水平检测平台,对于整合州质检中心、红河学院分析检测中心、云锡云南锡铟实验室等资源组建州级检验检测分析研究院或技术公司的设想,将在其申报省级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给予指导与支持;对于校企、院企共建的共享性检测平台,在后续州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与绩效评价中予以倾斜。
州财政局严格按照《红河州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方案》要求,建立以财政保障和检验检测业务市场化服务收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3年来累计安排我院基本支出5045.75万元、项目资金7909.55万元,有力保障了机构正常运转和能力建设。
州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红河州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产业强州建设工作方案》,把强化科技人才赋能作为重要政策措施,提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正在抓紧编制《红河州“十五五”现代产业发展规划》,聚焦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为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建设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分析机构开展项目谋划和资金争取,推动创新能力与产业能级同步提升。
(二)拓展市场化服务,增强平台效能。在确保履行好公益性、监督性检验检测职责的前提下,我院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面向社会和企业提供委托检验、技术咨询等多元化技术服务。2025年实现经营性收入1026.7万元,同比增长44.08%。探索企业委托业务“团购”,成功与11个县市建筑工程质检站、9家自来水公司达成“团购”协议;探索服务园区新模式,与弥勒食品工业园区管委会达成合作协议,签订技术委托协议共143份。同时,紧扣河口沿边产业园纺织服装、进出口农产品等特色产业推进专项实验室建设,围绕资源经济与云锡集团合作同步推进云南省锡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规范》(市监规财发〔2026〕101号)及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需求调研工作部署,我院已完成对州级及12个县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需求申报。
二、关于“对全州科研院所及企业现有大型分析仪器技术资源统筹规划”的建议,我院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以下工作:
(一)推进仪器设备整合共享。改革以来,我院高效完成600余台套仪器设备搬迁整合,资产原值达1.57亿元,现有仪器设备1498台(套),解决了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等高精尖仪器设备短缺问题。我院将配合州科技局等部门,对全州科研院所及企业现有大型分析仪器开展摸底调查,推动建立开放共享机制,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企业研发检测成本。
州科技局持续深化科研基础设施共享机制。一是落实省级共享政策,全州已有9家科研机构及企业在“云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完成备案,共开放共享大型科研仪器设备156台套,为资源统筹奠定了初步基础。二是探索组建产业导向的专业化服务联盟,依托有色金属、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基础,联合省内外高校院所、检测机构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共享研发中心与中试平台,推动实验设备、检测方法、技术成果的开放共享与协同创新。三是优化平台布局,推动各类检验检测平台、中试基地与蒙自经开区、泸西产业园区等重点产业园区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通过组织需求对接会等方式使平台服务直达企业一线,在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给予优先支持或政策倾斜。
(二)加快数字化平台建设。我院正加快推进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智能化升级,已起草完成《红河州检验检测院检验检测数字化应用“人工智能+”升级改造建设方案》,力争用三年时间建成服务全州50万检验检测服务主体的数字化平台,推动机构从传统“出具报告”向“数据驱动、智慧服务”转型升级。同时,推动建立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集中公示全州各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范围、资质认定、服务流程等信息,方便企业和公众便捷获取服务。
三、关于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度较高且有国家资质的分析检验检测公司的建议,我院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以下工作:
(一)深化对外合作交流。正如面商时沟通的情况,高端分析检测设备投资巨大、技术门槛高、运营维护成本昂贵。据了解,新材料研发领域高纯物质分析仪GDMS、高精度大型光谱仪和高精度色谱分析仪等价格近千万元,单纯依靠财政投入或事业单位自身力量难以持续。我院将积极与合作单位沟通协调,解决高精度仪器设备的共享共用问题。经过联系省有色金属检验站、深圳中检等单位,解决GDMS的使用问题,高效服务我州的高纯金属研发测试需求。同时我院今年已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设备更新支持高分辨质谱仪的引进,服务我州产业发展需求。
我院主动对接高端资源,与云南省计量院、昆明海关技术中心等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精准聚焦医疗、冶金、进出口农产品等重点领域推进合作落地。快速推进进口中药材检验检测CNAS认可实验室建设,目前进入整改资料提交阶段;紧扣河口沿边产业园特色产业推进专项实验室建设,已完成设备采购,正在进行实验室改造。
州科技局积极为国内知名检测机构到我州设立分支机构或合作共建实验室牵线搭桥、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在其参与我州科技项目、服务本地企业过程中,可视同本地创新主体给予同等待遇支持,借助其先进管理经验,快速提升我州在特定领域的检测公信力与服务水平。
(二)提升国际化检测能力。我院与红河学院共建云南省绿色食品中越双边国际联合实验室,与昆明海关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推动检测结果国际互认,可快速实现资质升级和能力拓展。全力推进全省首家公益类认证认可机构资质申报,取证后将为全州企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和规范化运营提供有力支撑。
四、关于加大对分析检测技术领军人才引进的建议,我院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以下工作:
(一)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我院制定《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2026年通过事业单位考试引进专业技术人才3名,支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充实计量、特种设备、质量检验岗位,招募8名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见习,储备青年后备人才。州委组织部近年来安排3名“红河奔腾”党政储备人才到我院工作。累计派出73人次参加检验检测业务培训,4人取得国家注册计量师证书,23人通过职称评审,29人取得相关领域执业证书,11名专业技术人员入选省质量工程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
州科技局持续强化高端人才引进与平台建设。充分利用院士专家工作站、银龄科技专家、“科技副总”等柔性引才机制,重点引导新设工作站和引进专家向分析检测、质量评价等技术服务领域倾斜,支持检测机构、研发平台引进复合型技术领军人才,争取纳入“红河奔腾人才计划”等州级人才政策支持范围,通过“项目+人才”捆绑模式,给予薪酬补贴、住房保障等综合支持。探索建立科技服务与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联合红河学院、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及重点产业园区,抢抓技术经纪人新纳入云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的契机,系统组织高校教师、科研管理人员、企业科技专员及检测机构人员参与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
(二)完善激励评价机制。我院积极引入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和惠民利企措施12项。根据《红河州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方案》关于创新考核激励机制的要求,正积极推进“定量+业绩”的绩效分配激励机制建设。
州科技局鼓励和支持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建立针对分析检测等技术服务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制度,对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在科技人才评价中,建立以技术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解决产业实际问题成效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对服务成效显著的专业人才,在职称评定、州级人才评选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
州人社局配合做好检验检测领域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及时解决专业人才缺口问题;支持开展相关职业工种认定,鼓励从业人员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政策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
感谢您对我州检验检测及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