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fzhggwyh/2026-0051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11-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州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55号建议的答复
杨孝卫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建设的建议》的第0155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打出组合拳,源头破解“信息孤岛”难题
一是以《政务数据共享条例》为遵循,推动政务数据共享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州发展改革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级相关工作要求,建立政务数据共享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主体责任,同步推进政务数据目录动态编制、分类分级管理、全流程安全管控等基础工作。依托省一体化数据平台推动省州县三级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夯实数据共享交换底座。目前已建成数字红河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县级节点平台,推进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二是以《红河州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红政办发〔2024〕57号)为刚性约束。政务信息化项目申报立项归口已由州数据局统一管理,在项目建设初期,指导约束部门系统建设模式,把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数据共享情况作为审批立项、项目验收的核心依据。严格落实“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外”要求,对未按要求共享数据资源、重复采集数据的信息系统,一律不予审批建设、不安排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从项目准入环节杜绝新增“信息孤岛”。
三是以“只进一网”改革为落地路径。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作为总入口,州政务局督促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承接发布,推动更多高频事项纳入省平台统一管理办理,打通跨部门业务数据流转通道,从群众办事端倒逼数据共享落地见效。
二、加强州级统筹,协同推进数据要素流通与智慧政务落地
智慧政务建设已被州发展改革委纳入红河州“十五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第四章构建数智赋能新生态”: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政府运行数字化能力。加强数智技术在经济调节、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社会治安、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应用,推广运用“一表通”等平台,提升政府数智治理水平。
当前,州发展改革委指导建成数字红河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10个县市全部开通县域数据资源专区,30家州级部门202个系统梳理形成3526类政务数据目录,其中10家部门24个自建系统261类政务数据目录已推送至省级平台,省州县三级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底座持续夯实。全面推广“一表通”平台成效突出,今年上半年累计压缩报表2963张、数据4.91万项,压缩率分别达73.63%和78.24%。截至2026年6月,全州共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9741项、网上可办率98.56%、“最多跑一次”率92.58%。
州政务局配合完成州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与管理系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河州不动产登记基础信息管理平台”与省平台的对接联通,实现35项公积金业务、30余项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网通办”,企业歇业登记、员工录用、退休提取公积金等11个高频“一件事”事项实现全流程线上数据流转,大幅降低群众跨部门提交材料负担。同时,依托省平台政务报表系统建成20余项基层政务服务指标动态监管体系,彻底替代传统人工核算模式,切实为基层减负;州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服务提升改造项目正式上线运行,累计录入政务服务知识库问答条目1993条、公共服务网点信息939个,智慧政务基础支撑能力持续增强。
三、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夯实智慧政务长远发展支撑
下步,州发展改革委将紧扣《云南省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云政办发〔2025〕57号)的通知要求,围绕智慧政务、社会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等重点应用场景,积极向上争取政务服务领域专项资金和试点政策支持。重点投向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迭代升级、县级节点数据治理能力提升、“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场景落地等方向,持续补齐县域智慧政务建设短板,推动全州政务数据共享和数字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您对红河州政务服务智慧化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帮助我们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共同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