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mzj/2026-0004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红民函〔2026〕24号
- 发布日期: 2026-10-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政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林勇汉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红河州康养与旅居产业深度融合健康发展的建议》的第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康养旅居作为一种将健康养生与休闲旅游深度融合的新兴消费模式,已成为老年群体养老的一种方式。近年来,红河州聚焦老年人的养老、娱乐和康养服务需求,不断提升助老服务质量、补齐养老设施网络、发展医康养产业,谋划红河特色养老旅居路线,全力打造“游在云南 养在红河”养老服务新名片。
一、关于“落实政策保障”方面。红河州坚持高位推进,将养老服务工作置于重要地位,组建老龄工作委员会,建立完善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汇聚民政、卫健、文旅、住建等多部门力量,进一步健全完善健康、旅居等养老制度机制,构建高效运转、强力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体系,统筹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和老龄事业发展中面对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大力开发养老服务市场,因地制宜发展康养旅居等新业态,围绕“旅居云南·红河最好在”目标,推动旅居养老目的地建设,编制印发《红河州医养旅居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旅居红河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准确把握养老旅居在红河州经济发展中的定位,全方位提升养老旅居服务业发展质量,为做优做强红河州养老旅居产业、大力推进银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二、关于“金融保障支持”方面。红河州聚焦老年人养老、娱乐、康养需求,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养老服务行业,提供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支持利用社区闲置用房、医院闲置床位、转型疗养机构、国企物业用房等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设施,有效增加供给总量,为老年人提供舒适居住环境。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本着不增加地方债务的前提条件,聚焦民生保障工程,重点利用政府财政资金完善养老服务设施,补齐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设施短板,“十四五”时期,争取并投入中央和省级养老服务项目资金3.5亿元,打造城市一刻钟养老服务圈,构建完善城镇“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和农村“县—乡—村”养老服务网络。目前,全州建成城市公办养老机构46所、敬老院91所、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5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619个、老年活动场所(含老年活动室)1237个,老年幸福食堂(助餐点)51个,设置养老床位2.16万张,实现县级失能照护机构县市全覆盖、老年幸福食堂县城所在地全覆盖、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通过完善辖区内老年人服务、活动设施设备,满足本地老年人养老需求,为康养旅居老人在旅居途中的助老需求解决后顾之忧,让旅居老人在红河感受到如居家般的助老服务。
三、关于“优化医保支持,保障旅居医养费用结算”方面。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红医保发〔2022〕45号)规定,对于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符合相关准入条件的可自愿向经营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医保定点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属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医药机构申请、审核、组织准入和退出评估、协议签订执行等具体事项。二是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自2024年3月1日起已将“互联网复诊费”等11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如人工耳蜗、骨导助听器等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照相关报销政策进行报销,根据省级医保部门安排,下一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是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范围。2026年5月19日,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下发《关于征求〈云南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待省级正式印发文件后,州医疗保障局将按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按规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定点管理范围。四是完善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机制,解决旅居老人异地报销痛点。截至2025年底,全州开通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2728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635家、定点零售药店1093家。全州各县市已开通住院、普通门诊、药店购药和糖尿病、高血压、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幼年性皮肌炎)、冠心病、慢性活动性肝炎(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10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各级持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规程,开展线上备案、电话备案、线下备案全方位受理,实现异地就医从“备案难”到“指尖办”,备案服务“不见面,零跑腿”,彻底解决旅居老人异地报销痛点。
四、关于“强化人才支持,保障服务质量”方面。红河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银龄医师”行动计划,积极探索“康养+”“旅游+”“候鸟+”等特色引才模式,吸引一批“银龄医师”到红河州边执业、边旅游、边康养,全力营造“旅居云南、红河最好在”“一地执业、全州是家”的良好氛围。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探索创新,“一院一策”制定“银龄医师”引进办法,吸引更多省内外知名退休专家汇聚红河。一是多渠道招贤引智。结合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开招聘、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银龄医师引进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场医疗卫生人才招引活动,吸引来自北京、上海、山东、河南、昆明等全国各地的70余名退休医疗卫生专家在红河州各级医疗机构工作。完成编内外人员招聘1716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2人,副高及以上职称9人、中级职称32人。2025年新建立专家工作站120个,以柔性引进方式引进39名高层次人才,帮助建站医院开展诊疗、带教、手术、科研等服务。二是加强高层次人才招引。组织公立医院到北京、上海、重庆、四川、哈尔滨等医学院校开展人才招引宣介。发布“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公告3期,引进30名“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其中硕士研究生17人。深入实施“银龄医师”行动计划,全州累计举行集中签约20批次,引进“银龄医师”190人,充分发挥“银龄医师”在学科建设、疑难病诊治、科研带教等方面的作用,全州医疗卫生质量提升显著。三是加大中青年骨干医师培养力度。从对口帮扶的7个县和州第四人民医院择优选派16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赴上海进修。向省级推荐5名人才申报2025年度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4名骨干医师入选云南省中青年骨干医师研修项目,选派到省外三甲公立医院进修。为我州旅居人员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做好人才保障工作。四是持续强化康养产业人才技能培养。依托我州各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资源,积极开设养老护理、健康管理等康养相关专业,对接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大力培养康养产业技能型人才。针对现有康养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帮助从业人员提升专业服务能力。2026年以来,累计开展养老护理、健康管理等康养相关技能培训134人次,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32人,为康养产业发展输送一批本土化、专业化的技能人才,夯实康养产业发展的人才基础。
五、关于“加大宣传力度,打造红河州康养旅居优质名片”方面。为提高我州康养旅居品牌知名度,红河州每年利用进博会和南博会等平台做好红河州康养旅居宣传工作,积极动员卫健、民政系统组队参加活动,以丰富的中医药产品、药材和创新的医养、康养服务产品在展会展示,向参展客商进行精准营销推广,吸引优质企业助力红河州康养旅居产业发展。中国·云南苗医药博物馆、个旧市工人疗养院中药温泉泡浴体验、蜂针疗法、瑶族药浴疗法等8个项目入选2026年云南中医药旅居图鉴。2026年组织州内全州各类医疗机构、高等院校、餐饮企业等单位参加首届云南省药膳创新大赛活动,2026年5月30日在昆明市举办的首届云南省药膳创新大赛总决赛中,红河州选送的参赛作品获得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和2个优秀奖的优异成绩,为红河州打造“云药膳”和康养旅居打造了一张优质名片。
下一步,红河州将持续发挥老龄委和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作用,联动部门、凝集合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康养旅居等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优化养老服务市场营商环境,不断丰富养老服务供给,做好康养旅居品牌打造和推介,积极打造老年人安全的居住环境、安心的消费场景、安逸的旅居体验,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高品质养老需求,让“游在云南、养在红河”养老服务新名片更响亮。
感谢你对我州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民政局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