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tysj/2026-0003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红交函〔2026〕34号
- 发布日期: 2026-10-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9号建议的答复
董建华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批准实施“交通+能源”项目的建议》的第15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路衍经济工作,将“交通+能源”作为《红河州推动路衍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融合发展重点工作,大力推进能源项目。根据云南省现行的政策规定,微风发电试点项目按照风电项目管理,实行核准制,由省级进行规模管控,需纳入省级年度开发方案后方可开发建设,相关项目应从能源部门申报批准。
乡镇公路大部分为县道和乡道,在乡镇公路沿线两侧开发风电项目应严格遵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建议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具体分析公路所处位置及两侧是否具备开发条件,如存在占用公路的情况,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下一步,交通运输部门将按照职能职责,大力支持元阳县申报微风发电试点项目,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你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