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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zrzyhghj/2026-0013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10-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85号建议的答复

刘军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屏边县城镇开发边界规模指标的建议》的第18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然资源部门始终将国家、省、州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和重点发展区域空间需求保障作为重点工作,在“三区三线”划定过程中,城镇开发边界全部下达,州级未预留指标。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就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项目用地保障等工作主动积极向省自然资源厅汇报,争取支持政策,多渠道保障。目前,可通过以下几个路径统筹保障项目空间需求。

一、精准分析研判,合理确定报批方式。建议屏边县紧密结合县域发展定位和项目建设实际,全面梳理、统筹调度近期亟需落地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逐项摸清项目用地现状、建设规模、土地申报用途等核心基础信息。研读吃透自然资源领域用地保障相关政策,坚持分类研判、精准施策,差异化、多路径用地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提升用地保障效能。对符合政策规定、满足单独选址准入条件的重点项目,可通过单独选址方式开展用地报批工作,有效破解项目落地用地制约,保障县域重点项目依法合规落地、有序推进实施。

二、依托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政策保障项目落地。国家和省级相继出台《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云自然资〔2024〕104号),明确了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的适用情形、办理程序、调整频次及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布局管控要求,对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依法依规实施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给予政策支撑。建议屏边县坚持轻重缓急、梯次推进的原则,提前谋划储备重点项目,积极推动项目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争取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条件,统筹优化县域城镇开发边界布局,切实保障项目实际用地空间需求。

三、运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折算政策补充用地规模。2025年4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79号),明确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按比例折算规划规模。对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中,由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整治复垦腾出且已验收未使用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优先保障农民建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求后,剩余节余指标可按50%比例折算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允许单列指标、增补划入城镇开发边界,可有效缓解部分区域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

四、借助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维护优化发展空间。为主动衔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对接各级“十五五”规划体系,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部署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维护工作。目前,州、县两级已全面启动相关工作,可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实施正向优化,重点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及重点产业项目空间需求,建议屏边县统筹用好县域有限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优化保障发展空间需求。

在后续工作中,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屏边县项目实际,指导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工作,优化空间布局,强化要素支撑,做好用地要素服务保障工作,保障项目合理合法用地需求。

感谢你对我州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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