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whhlyj/2026-0008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红文旅函〔2026〕10号
- 发布日期: 2026-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李函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整合贯通红河州百年米轨的建议》第8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滇越铁路红河段、个碧石铁路的保护利用工作,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组织开远、建水、石屏等八个县市对滇越铁路红河段、个碧石铁路开展了专题文物调查、登记,将滇越铁路红河段、个碧石铁路及其重要的车站、桥梁公布成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形成了国家、省、州、县、乡镇共同保护利用滇越铁路红河段、个碧石铁路的局面。为活化利用滇越铁路、个碧石铁路,开通了建水至团山、建水至石屏、开远至南洞“米轨时光”旅游小火车,对碧色寨车站、个旧火车站、石屏火车站、临安火车站等进行了开发利用,部分站点、路段实现了文物与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态势。在滇越铁路红河段、个碧石铁路保护利用取得一定成效同时,也还存在米轨运营项目分散在石屏、建水、开远等县市,各项目独立运营、缺乏统筹,未形成互联互通的运营机制,无法实现客流互导、资源共享等问题,我们在积极采纳你提出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你提出的个碧石铁路资产移交红河州,由州级统筹运营和管理问题,我局积极与昆明铁路局集团公司进行了对接协商,根据昆明铁路局集团公司对米轨铁路沿线地方政府提出移交米轨铁路闲置土地、房屋等资产管理及使用权事宜,在确保运输生产组织及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的意见,目前,结合我州实际,我们将指导米轨沿线县市与昆明铁路集团公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以下事项:一是属于文物保护类的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地方政府负责立项,积极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修缮、维护,铁路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支持。二是属于公益性利用的项目,由地方政府或企业投资,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主要用于改善卫生环境、绿化美化、社区公共服务等配套功能,铁路部门和单位给予配合支持。三是属于经营性利用的项目,按照市场化经营的原则,由地方政府、企业与铁路单位签订合作经营协议,综合考虑米轨铁路文物维护、管理等各方面成本因素,合理协商收益分配比例。
二是积极配合做好滇越铁路保护管理专项规划。保护好铁路沿线资源资产,为合理利用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统筹管理。依法加强米轨铁路文物保护管理外,我们将加强与昆明铁路局集团公司的对接协商,进一步健全完善路地米轨铁路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工作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州级统筹,以点带面推动米轨铁路资源整体开发利用。
感谢你对滇越铁路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