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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索引号: hhzrmzfbgs/2026-0002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7号州行政中心B区114室,邮编:661199,电话:0873-372555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紧扣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过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链条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全环节强化监督保障检查,不断提升全州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有效助力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广度与深度持续拓展。2025年,全州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247条,州级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539条,“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362条。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持续做好稳岗就业、义务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文化旅游、食品药品监管等重大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政策解读质效有效提升。严格监督各级各部门落实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三同步”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深度解读,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完成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鼓励多元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2025年全州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160件,其中文字解读107件,采用图解、问答、动画等多元化形式发布53件。

3.政民互动高效畅通。规范“政府信箱”管理,深入认真听取民意、了解民愿,广泛汇聚民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政府门户网站成为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的“连心桥”。按照归属地、部门职责及时转办各类信件及留言,有效提高政务舆情回应效率,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2025年全州政府信箱共办理信件1135件;通过“政府网站找错”受理网民留言5条,通过“云南省政府网站问题曝光台”受理网民留言4条,均按时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平台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推进标准答复文书运用,按照归属地、部门职责及时转办各类申请,有效提高政务舆情回应效率,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2025年,全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4件(含2024年结转20件),依法依规、按期答复615件,依法保障了公众的合理信息需求,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更新机制。组织各级各部门全面梳理、完善政府网站栏目,明确各栏目责任部门、更新频次等,加强对各门户网站栏目更新频次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滞后问题,推动各栏目信息应更尽更、动态更新,切实保障全州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及全面性。二是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严格督促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三审三校”制度等,加大公开前审查力度和信息公开源头管理,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保密审查和文件校核嵌入发文程序,严格避免表述不规范、用词不准确、个人隐私信息泄露、错误链接、格式错误等问题出现。三是全年编制并及时印发《红河州人民政府公报》12期,公报刊登准确无误、“应登尽登”,做到规范刊载州政府规章、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文件、人事任免、各县市政府和州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配合信息系统保障中心完成全州14个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第一阶段验收查缺补漏工作,多次收集州级部门及县市反馈网站页面、功能、应用等存在的问题40余个,配合完成问题处理,进一步完善了网站功能,提升了网站服务水平。二是做好政务新媒体动态监管,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应报尽报、应管尽管”,全年全州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按程序关停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46个,切实保障全州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三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稿量1164篇,订阅人数16298个,访问量总计134715人次。四是持续做好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开展政务公开实地调研,先后赴13县市调研全覆盖,深入分析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有效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二是对省级每个季度监测报告反馈的问题逐项监督落实整改,同时深刻认识监测报告的重要性,通过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以整改促提升。三是加强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常态化内容检查及网络安全检查,全年共发出4次季度检查情况的通知,推动日常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四是采取“县市线上+州直部门线下”的方式组织召开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邀请省级专家就依申请公开业务实操等方面作了全面系统培训,全面有效提升了全州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5005
行政规范性文件36239653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9942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985680
行政强制549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656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5991100136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0000002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2633000126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841000186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9000009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8000008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200000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16000001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190000019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9100001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11000001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1000001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476001115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500000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3000003
2.重复申请500000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400000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3000003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1000001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0000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5000005
(七)总计6001100136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9000001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24710243000113003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红河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人员流动性较大,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对政策法规、业务流程掌握不够熟练,难以满足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不再纳入年度考核,部分州直部门和县市工作积极性出现一定波动。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6年,红河州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夯实基础,守牢底线,努力开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管理,对应公开未公开、公开不及时、超期限公开、信息不准确、要素不齐全等问题,及时查缺补漏,补充完善。

二是进一步强化提升队伍素质。加大培训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促进政务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稳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鼓励设置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提高工作专注度,稳步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三是进一步强化督检工作,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用日常督查、季度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倒逼工作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红河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026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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