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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索引号: zzfgjjglzx/2026-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或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hhgjj.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政办公室,地址:蒙自市文萃路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邮编:661199,电话(传真):0873-373677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省、州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透明度和便民化水平,进一步密切联系了群众。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按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指南,通过中心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公文类、动态类信息61条;按要求公开2024年度部门决算、2025年部门预算;门户网站渠道互动咨询共解答职工咨询890条(次);通过微信公众号“红河公积金”发布信息21条、推文13篇;受理各类咨询及投诉6,796人(次),其中接听“12329”电话5,851人(次),公积金网站咨询876人(次),云南省信访网4人(次),“好差评”系统评价不满意34人(次),省政务统一平台2人(次),政服务平台29人(次),对河口、弥勒管理部窗口工作人员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服务行为不规范、不到位责令整改并作出深刻检讨。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重大政策解读“第一解读人”职责,于3月28日向参加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六届一次会议的有关专家和职工代表深入解读住房公积金政策;5月21日带队参加红河电台“红河热线”栏目,向社会各界宣介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现场解答听众问题及认真做好“红河热线”转办问题回复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反馈,及时全面掌握申请人的诉求。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中心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公开平台发布的内容,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程序发布,确保对外发布信息准确、及时、权威。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需求,重点完善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掌上服务渠道,截至12月31日微信公众号绑定职工人数为27万人,累计阅读量约28.2万人次;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缴存职工推送公积金缴存、贷款、还款等信息273万条,方便缴存职工更清楚地了解自己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内容审核与来源追溯,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完善内管监管机制,及时开展网站与公众号自查,重点检查信息更新、发布质量和运行安全等问题,及时跟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10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门信息报送主动性不足,主动挖掘、及时上报日常工作动态的意识薄弱,部分工作开展情况公开不及时;二是信息内容质量有待提高,聚焦公积金政策落实成效、群众反馈等实效类内容较少,难以全面反映工作推进质效。

(二)改进措施。聚焦存在问题,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关切,精准施策发力,紧盯问题短板,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深化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认知。严格对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清单,不折不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牢固树立“应公开、尽公开、快公开”的工作理念。二是提升信息内容质量。明确信息公开重点,引导各部门聚焦公积金政策落实成效、执行进度、群众反馈等核心内容,加强信息深度提炼与分析,挖掘工作亮点,增加实效类信息占比,全面反映工作推进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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