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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索引号: zczj/2026-0000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红河州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8号州财政局办公楼602室,邮编:661199,电话:0873-379825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红河州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夯实公开工作根基,着力提升政策公开质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抓实本部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2025年6月4日,党组成员、副局长白晓华做客《红河热线》,围绕财源振兴行动,深度解读财源培植、税收赋能、资源转化等政策举措。2025年10月29日,党组成员、副局长白晓华参加《红河热线·清廉为民》节目,围绕“监督推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发放”主题,回应群众关切。二是积极转载中央和省州重大政策,主动发布各级财政管理文件,持续拓展财政信息公开覆盖面,针对政府采购、会计资格考试等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切实提升财政信息公开质效。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依法依规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着力优化申请渠道,提升办理质效,及时处理、稳妥回复,切实维护政府信息的权威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025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4件,予以公开20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2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件,全年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已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提升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2025年,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信息70余条(含政府预决算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红河州财政局无自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检查评估,及时解决自检自查发现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同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持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实操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2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93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400000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2000000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2000002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200000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2400000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主动公开意识不足,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特别是政策解读多为转发上级政策等内容,政策配套解读的深度和效果仍需增强。

下一步,红河州财政局将持续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业务学习,为政务公开工作筑牢坚实能力支撑;借鉴先进公开模式,通过链接转发、图文呈现等形式发布公开内容,提升政策解读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财政核心领域,持续加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财会监督等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紧扣信息时效性要求,及时、主动、全面公开重点工作信息,不断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红河州财政局不存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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