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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索引号: zrlzyhshbzj/2026-000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红河州政府办公楼B区420室,邮编:661199,电话:0873-390060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人社领域政务公开,有力回应群众关切。

(一)主动公开方面

积极做好人社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人社部门惠民惠企政策发布、就业招聘岗位推送、部门工作动态更新等工作。同时,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5年,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6条,其中:政策文件2条、就业供求信息12条、稳岗就业信息30条(同步在部门动态栏目更新)、建议提案办理答复9条、部门预算决算2条、公示公告1条。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红河热线”等,提高政务公开力度,7月10日上线云南广播电视台《金色热线》栏目;9月12日上线红河广播电视台2025年《红河热线·三大保障》特别节目;10月22日州民政局联合举行《红河州“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发布会——夯实民生基础增进民生福祉专场》发布会。充分发挥政府信箱、12345政务热线等政民互动效能,便捷回应群众诉求,2025年,收到政府信箱信件9件、12345政务热线工单65件,均按期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坚持畅通依申请公开当面、邮寄、网站、传真等办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以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标准化答复文书,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5年,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全部按时办结,未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根据政务公开的范畴和内容,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认真执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的政治性、真实性、准确性、保密性、合法性、时效性、可公开性等进行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并严格执行,着力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严防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做好“红河人社”微信公众号更新发布工作,重点发布人社政策、工作动态等内容,精心讲好人社故事,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果。2025年,通过“红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18条、关注用户2.65万人,浏览量累计9.83万人次,目前公众号能够定期更新,日常运行良好,年内未被通报。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明确责任领导、审查机构、审查程序,严格开展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持续加强“红河人社”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监管,安排专人做好内容审核发布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错敏信息。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做好各类网络安全预警、隐患排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403.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00000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1000001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00000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200000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就业供求信息更新相对较少,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水平还有待提升。

2025年,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水平,持续强化公开意识,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更加规范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所负责栏目的更新维护,提升人社领域信息公开的质效;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影响力,充分发挥“红河人社”微信公众号作用,积极创新宣传模式,大力宣传人社惠民惠企政策,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就业创业、招考招聘信息,展示人社经验成效,全力营造人社事业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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