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动态
- 索引号: zfzhggwyh/2026-0018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5-27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妇联以“三个聚焦”绘就城乡诚信 建设同心圆
诚信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开远市妇联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组织优势,创新工作载体,整合资源力量,推动诚信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村寨,以“三个聚焦”为抓手,探索出一条具有妇联特色的城市信用建设新路径,为营造诚实守信、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了巾帼力量。
聚焦阵地建设,打造诚信宣传“微课堂”
依托城乡“妇女之家”阵地,将诚信教育融入日常服务。在城市社区,利用“家长学校”等平台,组织巾帼志愿者、最美家庭代表,围绕“诚信立身、诚信持家、诚信兴业”主题,开展故事分享会、案例剖析、法律讲座等小型化、互动式宣传,让诚信理念潜移默化深入人心。在乡村,结合“美丽乡村 女子学堂”等载体,用通俗语言和鲜活事例宣讲信用政策法规及身边典型,引导农村妇女和家庭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
聚焦节点契机,营造诚信建设“大氛围”
紧抓“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主题鲜明的诚信宣传。在城市,选择乐白道街道临江社区等繁华路段设立宣传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信用修复高效办成一件事》《信用修复提示函》等内容。在乡村,利用碑格乡等赶集日人流集中时机,巾帼志愿者用方言、民族语言与村民面对面交流,结合借贷、买卖等身边案例讲清失信危害和信用修复途径,提升农村群众的参与度和接受度。
聚焦长效机制,推动诚信教育“常态化”
将诚信建设从阶段性活动向常态化延伸:一是融入家庭文明建设,将诚实信用作为和美家庭先进典型的重要标准,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气候”;二是融入妇女创业扶持,在创业咨询、技能培训中同步宣传金融信贷信用知识,引导妇女在经济活动中自觉维护个人信用;三是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发动基层妇联干部、执委、巾帼志愿者成为诚信宣传员和监督员,参与调解失信引发的矛盾纠纷,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诚信治理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