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动态
- 索引号: zfzhggwyh/2026-0005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多措并举抓实干部职工诚信教育
近期,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以“率先垂范、守信重诺”为主题,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干部职工诚信教育,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发改铁军。
铸忠诚之魂,以思想引领筑牢诚信根基
诚信,是立身之本,更是发展之基。对党绝对忠诚是公职人员讲诚信的最高体现。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坚持将诚信教育融入干部理论学习全过程,依托“万名党员进党校”、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理论学习中心组等载体,常态化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培训。局党组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将诚信建设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局主要领导带头讲授诚信党课,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诚信从不是个人品德的‘小事’,而是关乎政令畅通、民心向背的‘大事’”。
与此同时,结合“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县实践,将诚信教育与廉洁文化教育贯通融合,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分析,强化警示震慑,不断夯实干部职工清正廉洁、诚实守信的思想根基,让“以诚立身、以信践行”成为全体发改人的行动自觉。
行法治之道,以制度规范强化诚信约束
法治是诚信的坚实保障,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注重将诚信建设与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公务员诚信守则》等文件精神,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在内部管理上,以诚信为导向,将诚信表现纳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在对外履职中,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坚持依法用权、规范用权,杜绝任性用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原则,及时归集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制度刚性确保诚信要求落地落实。
践为民之本,以实干担当彰显诚信力量
“言必信,行必果。”政务诚信建设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实际行动上。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坚持把诚信原则贯穿于履行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的全过程,积极打造政策最宽松、手续最简便、服务最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深入开展“暖心行动”,认真落实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对承诺事项建立台账、限时办结、销号管理,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在项目审批监管中,扎实推进“阳光行动”,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守清廉之节,以示范引领弘扬诚信风尚
在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中,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积极倡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践行契约精神,做到言行一致、信守承诺。结合“廉洁文化强基行动”,组织开展诚信家风建设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在单位做诚信同事,在社区做诚信邻里,在家庭做诚信成员。同时,充分利用公共宣传日等节点,向企业和群众普及诚信知识,宣传诚信理念,带动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下一步,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将持续深化干部职工诚信教育,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诚信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红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诚信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