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动态
- 索引号: zfzhggwyh/2025-0023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17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开展2025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2025年3月14日,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积极参加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共同组织举办的2025年“3·15”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为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推动企业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助力。
作为消费者,我们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在消费过程中要做到“三要”:一要理性消费,不盲目跟风,不被虚假广告所迷惑;二要保留好消费凭证,如发票、收据、合同等,以便在权益受损时能够有据可依;三要敢于维权,当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举报。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广大企业要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加强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做到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进行虚假宣传,不设置霸王条款,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本次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信用修复指南》等各类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讲解受众8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