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fzhggwyh/2026-0014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5-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郭琦委员:
您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投资软环境,加强“助企纾困”工作的建议》第22号,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营商环境是地方经济和行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直接关系到区域经济活力和竞争力,加强“助企纾困”工作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提升经营业绩,增强企业投资信心,是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更是地方营商环境优劣的最直观体现。收到您的提案后,州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会同州级有关部门,聚焦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职能职责和此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认真研提了办理措施和意见。
二、对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行“一网通办”方面
一是推进网上办事“只进一网”。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各部门业务系统,提升线上服务效能,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截至6月,全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89%。做好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承接发布工作,1月、4月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对10家州级部门35个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指派,目前,全州政务服务中心共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9514项,发布率100%。
二是推动“五减一优”提质增效。持续开展行政审批服务提质增效“五减一优”专项行动,州政务服务中心42家入驻部门均完成公开承诺,实施清单化管理。10家州级部门的52个事项在2024年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共减少材料11份、环节14个、压缩办理时限769个工作日。
(二)强化金融支持方面
一是设立专项基金,保障企业融资。建立政银企保衔接机制及“线上+线下”多层次、立体化政银企保常态化对接机制。设立红河州重点领域经营主体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及时推送专精特新、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绿色双碳、高原特色农业等重点领域企业贷款需求,对符合条件的担保公司和银行给予40%—50%风险补偿,1—7月为重点领域企业担保和贷款23120万元。设立红河州农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建立政银担3:2:5风险分担机制,1—7月新增农业担保户255户,担保金额30212万元。安排1000万元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计划年内为12家符合条件企业提供临时周转资金支持。
二是部门联合发力,解决融资难题。发改、金融监管、人行等部门联合开展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扩面提质专项行动,持续加强省级融信服平台的宣传推广使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平台高效办理,截至6月,依托融信服平台累计走访经营主体35.31万户,授信122.21亿元。人行、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出台《红河州百亿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三年(2025—2027)行动方案》,截至6月末相关贷款余额40.34亿元,创历史高位。人行、市场监管部门出台《红河州金融支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方案》,专项推动个体工商户发展。
三是创新融资途径。通过“政府引导+银行参与+企业受益”模式,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途径,有效激活地理标志金融价值,“河口香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成为全省首个地理标志质押融资案例。上半年,共15家企业通过商标、专利质押融资9153万元;通过“质量贷”“质量融”等质量融资增信方式,累计为中小微企业发放“红质贷”4500万元,是去年全年的1.8倍。推动普惠金融服务港湾建设,实现13个县市全覆盖,截至6月普惠小微贷款余额423.90亿元,同比增长20.98%,增幅全省首位。
四是加大贷款贴息力度。用好省级贷款贴息政策,全州累计组织开展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4批次,贴息企业221户,贴息金额3537.8万元;累计为49户“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金额1619万元,落实“贷免扶补”,已完成19户,发放贷款金额442万元。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税收减免政策。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精准推送政策,深化“政策找企”。搭建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中心,开通统一服务热线,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格局,1—6月,征纳互动服务总量16.17万笔次,居全省税务系统第2。通过对企业智能化“数据画像”,形成“一企一策”清单,精准推送税费政策、提醒、提示等事项30.28万户次。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减税降费及退税达5.79亿元。
二是出台扶持政策。出台“创新驱动10条措施”“红河奔腾人才计划”惠企政策文件,推动行业头部企业落地红河,支持在地共享经济企业创新发展。2023年以来先后梳理发布红河州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奖补、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奖补、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奖补资金政策、院士专家工作站政策、工业科技特派员政策、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红河奔腾”科技人才引进研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红河州“红河奔腾”人才计划创新人才专项、红河州“红河奔腾”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专项等10项惠企政策,涵盖企业扶持引导、税收优惠、资金扶持和企业人才引进等多方面。
三是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加强科技孵化载体建设,培育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众创空间11家,其中云科博格众创空间孵化出3家省级、1家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强化创新主体培育,组织76家企业申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61家获批,全州总数达827家;拟推荐106家创新型中小企业、22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家“小巨人”企业;组织申报19项创新发展项目,推荐10项。优化企业服务体系,组建6个挂联小组,走访94家企业,形成“一企一册”73份。6家省级示范服务机构解决199项服务需求,开展活动210次,服务企业647户。推动431家规上制造业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7家获省级认定,11个项目获奖励3301万元。
四是落实创新人才优惠政策。100余名企业人才享受“红河惠才卡”服务;1名高层次人才成功申报购房补贴资助20万元和工作经费资助5万元;组织开展红河州“红河奔腾”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产业人才评选认定工作,2025年,63名人才获得专项认定,其中涉及企业方面的人才32名。
(四)加强法律服务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法律服务保障。落实“万所联万会”机制,实现律师事务所与商会需求对接、服务覆盖、“法治体检”实现3个100%。今年以来,法院系统开展送法进企业70余次,解答咨询230余人次,审结涉企民事纠纷12001件,平均审理32.79天,调撤6118件,调撤率50.98%。组织律师进企业开展服务51场次,21家律所到49家商会宣传4次,解答咨询41人次,提出建议14条,出具体检报告44份。选聘6名律师担任营商环境监督员。推动红河州与昆明市涉外法律服务合作,两地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荐24名律师入选担任普洱仲裁委员会/澜湄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1—7月共查办商标侵权案件40件。开展“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前移”活动,解决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实际困难。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二版),受理商标注册申请40件、商标续展11件、商标变更2件、使用许可备案申请1件,撤回商标注册申请1件。
三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印发红河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要点,清单化推进工作落实。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审查257件新增政策,清理52件存量文件并修正1件。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组织13县市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推进壁垒清理整治。
(五)搭建政企交流平台方面
一是推动领导与企业面对面。持续深化“政企面对面”与“局长坐诊接诉”联动开展,印发《红河州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巡诊”“上门问诊”工作方案(试行)》,今年来,共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8期、“局长坐诊、进园区巡诊”活动5期,解决90家企业140个诉求困难问题。建立州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和民营企业机制,推动“局长坐诊接诉”与“政企沟通圆桌会议”联动开展。
二是搭建线上平台。2024年7月“红企家园”平台上线,今年7月“红心办”平台上线,实现“政策找企、服务直达、诉求直办”服务。截至目前,“红企家园”上架政策587条,注册企业1069户,入驻机构49户,上架服务74项,受理诉求38件(办结36件),完成服务订单27个。“红心办”上线1个月,政策库汇集国家、省、州市级政策共602条,上架营商资讯70条,457人次访问,平台注册用户75人,绑定企业6家,收到企业提交有效诉求4条,全部办结,好评率100%。
三是搭建沟通桥梁。6月起常态化开展“红企沙龙”系列活动,制定活动计划17个,开展“红企沙龙”活动2场、“红企讲堂”1场。组织开展“新饰新材・共拓未来”州建材商会、州室内装饰协会交流会,30余位企业家参与,推动产业链协同。
四是规范投诉处理。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民营企业投诉中心、营商环境建设满意度问卷二维码等多元化畅通诉求沟通渠道。今年以来,共受理线上投诉件196件,办结140件;受理线下投诉件6件,均按要求和程序转办。
(六)优化公共服务,改善基础设施方面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划定291个编制单元,城镇单元完成招标169个,特殊单元15个,已开展编制的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中,完成初步成果119个、专家审查37个、规划公示53个、县市规委会审议25个、取得批复25个。
二是升级城市基础设施。截至2024年,全州建成道路长度1764.13公里,道路面积2836.22万平方米,其中人行道面积656.07万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积22.25平方米,建成区路网密度9.85公里/平方公里,建成区道路面积率15.82%。安装路灯道路长度1427.25公里,道路灯照明盏数132283盏,建成桥梁125座,建成公共停车场停车位29505个,配建停车场停车位数275997个,路内停车位数33997个。在建道路、桥梁和停车场相关项目共34个,截至5月,累计完成投资8578万元。
三是强化能源保障。1—6月累计完成能源投资88.53亿元,同比增长98%,占全部工业投资53.78%、固投18.74%。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红河“风光储”一体化基地第一批17个光伏项目投产并网新能源装机181万千瓦;红河电厂扩建工程项目并网发电。新建成公用充电桩342枪,充电总功率3.03万千瓦。全州发电量141.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全社会用电量1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
四是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国家、省、城市三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一张网”。提高城市统筹协调和智慧治理能力,对标先进城市,加快建立、改进、优化和完善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
(七)提高执法部门监管效能方面
一是开展纠治乱检查。开展纠治以参观调研为名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回访、走访企业130家。将乱检查纳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集中整治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进行整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和提高执法监督效能。
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落实《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制定任务清单,公布检查事项清单,全面推进“扫码入企”,全州554个执法部门、8232名执法人员开通相关平台账号,完成扫码入企2340次。推行“企业安静期”,落实检查计划备案等制度,排查州级入企调研备案数据44项,截至7月,落实“企业安静期”要求涉企行政检查计划1348项、经营主体9520户,特殊情形涉企行政检查计划801项、经营主体8894户,暂未发现违规行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模式,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降低检查频次,对高风险领域实施靶向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制定州级市场监管部门抽查计划143项,收集备案县市抽查计划988项。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州委“337”工作思路,争创一流目标,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构建“大营商”格局,打造打响贴心服务、真心办事、放心投资的“三心”营商品牌,服务红河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感谢您对我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