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ytyj/2025-0011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红教体函〔2025〕38号
- 发布日期: 2025-12-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马利古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红河州义务教育阶段家校共同管理学生的建议》的第5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协作机制,构建规范化育人体系
州教育体育局充分认识家校协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家校协作作为推进我州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各学校因校制宜制定“家校社会协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家校社会协作”重点,落实“家校社会协作”责任,把家校社会协作责任分解到学校领导、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做到学校各级层面与家长、社会能密切联系、认真配合,让学校和家庭、社会互动互通,及时掌握学生在校和在家情况。全州5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均建有家长学校。
二、培育优良家风,促进亲子代际融合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广泛宣传,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和学生家长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网上知识问答活动,进一步把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动员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家庭教育,帮助和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全州各地各校通过板报标语、知识竞赛、文艺汇演、读书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家教家风建设;特别是在寒暑假期间,联合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关工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书香润红河”亲子阅读活动,聚焦“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围绕家风家教、家庭助廉、家庭教育等内容开展读好书、好读书的活动,参与人数和网上点击量超过10万人次。
三、整合各方资源,筑牢成长防护网络
各学校积极与当地司法、法院、法庭、公安机关协调,聘任法治副校长,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立体教育网络,整合社会资源,构建了多部门合作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开展法制宣传,鼓励未成年人强化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依托县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家长学校”、“心理健康工作室”等活动阵地开设法制宣传平台关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成人、成才,为有序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可靠保障。同时,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成长过程关键作用,研究创新家长会的内容和形式,通过联系电话、联系卡、联系册,及时互相沟通学生的学习情况、思想教育情况,形成党委、政府、家庭、学校、社会“五位一体”的良好教育网络,促进学生品德教育及行为规范正向成长。
四、突出家庭特色,创新工作开展形式
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立足职能定位,发挥课堂主渠道优势,家校共育共建,在实践中探索,在守正中创新,力求家庭教育跟上时代发展脉搏,贴近家长实际需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一是坚持思想引领。针对家庭教育自身特点和内在规律,分别开展以“护苗行动”“亲子阅读”等为主题活动,既配合了主题活动开展,又深化了家庭教育思想内涵。二是突出家庭特色。在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妇联、团州委等单位的共同推动下,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州法院成立了“红河州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州总工会、州教育体育局、团州委、州图书馆、文明办连续多年举办了暑期、寒假亲子阅读公益活动,线上线下围绕道德培养、亲子关系、早期教育、隔代教育和儿童性格心理、行为习惯等专题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一万余个家庭从中受益。
下一步,全州教育部门将严格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及时与家长沟通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情绪、学业状况、行为表现和身心发展等情况,同时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中的有关情况,保持学校与家庭常态化联系,持续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开发家庭教育指导资源,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针对不同家庭的个性化需要提供具体指导。促进学校家庭协同教育,高质量提升学业、体育、阅读、艺术、劳动教育水平层次和合理使用电子产品、营养均衡、按时就寝等。
感谢你们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