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fzhggwyh/2026-0014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5-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4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高永先代表:
您在红河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东山镇将军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宅基地建设“三通一平”资金的建议》第0148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迅速交办相关职能科室办理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工作,本建议由地区振兴科负责办理答复。收到建议后,地区振兴科组织对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48号建议进行研究,明确承办人员具体办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您提出建议州级部门,给予支持弥勒市东山镇将军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宅基地“三通一平”建设,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住房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入住后,由于人口自然增长、家庭成员分户、婚嫁生子等原因,部分群众出现了住房紧张,甚至困难的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好该问题,对巩固拓展易地搬迁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安置区和搬迁群众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一)关于出台政策方面。目前城镇安置人口新增住房需求问题,国家层面仍处于探索阶段,202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乡村振兴局等3部门到云南省开展联合调研,推动解决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新增住房需求,并起草《关于统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新增住房需求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征求各地意见。经与省发展改革委对接,该《指导意见》仍未正式印发。省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部门,计划在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新增住房需求保障指导意见出台后,研究制定云南省实施方案,故暂无制度性安排和解决方案。
(二)关于解决搬迁群众住房困难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支持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指出,对符合当地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公租房(含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措施给予保障。具体保障方式可结合各县市保障性住房的房源情况,根据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困难家庭意愿因地制宜确定。因国家对于公租房租赁补贴给予优先保障的对象群体有明确要求,易地扶贫搬迁新增人口未纳入国家的优先保障对象中。因此,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新增人口在申请保障性住房时,与其他普通对象同权。需按照各县(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申请保障性住房。
对于非进城安置的易地扶贫搬迁户,依据《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对乡镇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因家庭人口增加等原因导致人均住房面积达不到最低住房标准的,搬迁户可根据自身实际,在满足房屋建设条件的基础上,按照“村民申请—村组审查—乡镇审批”流程,取得扩建住房资格后,通过房屋扩建解决人均住房面积达不到住房最低标准问题。
(三)关于项目帮扶方面。目前,随着全州378个集中安置点全部竣工,17153户75806人建档立卡群众全部搬迁入住,红河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已圆满完成阶段性任务,正式迈入后续扶持阶段。针对高永先代表提出的建议,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将指导弥勒市,积极包装谋划项目,申请项目资金用于改善弥勒市东山镇将军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一是按照资金“四到县”要求,指导弥勒市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倾斜支持安置点宅基地建设“三通一平”建设项目,并纳入2026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待资金导向明确后,对储备项目予以支持。二是积极申报以工代赈专项资金。指导弥勒市对将军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宅基地建设“三通一平”项目进行包装谋划,按照2026年以工代赈专项项目申报要求准备前期资料,申报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通过项目实施改善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缓解因人口增加导致的住房压力。
感谢您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