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ytyj/2025-0008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红教体函〔2025〕32号
- 发布日期: 2025-12-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郭春英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弥勒专门学校办学困境的建议》第14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州专门学校建设情况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厅字〔2019〕20号),文件立足于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治问题,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建设专门学校。红河州率先探索成立了全省第一所专门学校——石屏县第四中学,专门接收矫治“问题学生”。经过几年的探索,红河州专门学校在全省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和经验,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领导多次到红河州调研专门教育并给予了高度肯定。截至目前,全州共建成石屏、建水、弥勒、元阳、金平、绿春、蒙自、红河等8所专门学校,合计占地2万余平方米,投入经费9000余万元。现有在校学生321人,已累计转化940余人,为维护社会稳定、校园安全、家庭和谐等方面卓有成效。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学校建设工作,将专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成部分,按照“全州一盘棋、量力而行,分批建设、资源集中、有效辐射”的原则推进建设。制定下发了《红河州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从规范招生入学程序、规范学生学籍管理、规范管理专门学校、建立规范科学的专门教育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6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全州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州级和13县市均成立了专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由党委政法委和政府分管政法或教育工作的领导牵头,成员由教育、政法、公检法司、工青妇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相关负责人等组成,办公室设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专门学校实行属地管理,8所学校均隶属于教育体育部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一定数量的教师、教官、工勤等编制,由政法委统筹公检法司等单位选调配备专兼司法、公安等人员教职工,以及聘请安保人员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通过各方统筹发力,保障了专门学校的正常运转。
二、支持弥勒市专门学校规范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高位统筹,项目进清单。省州两级政法、教育等部门高度重视弥勒市专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将弥勒市专门学校扩容作为省、州专门教育工作重点,纳入2025年度全省专门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二)合力支持,经费强保障。我州各级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切实加大教育投入,教育经费规模不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为全州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24年州财政局向弥勒市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6347.44万元,2025年截至目前已下达5212.31万元。2024年向弥勒市下达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437.81万元、下达基础教育综合奖补资金2160万元、下达专门学校规范化建设专项资金90万元。
(三)健全制度,强化建设规范。2024年12月,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印发了《红河州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从机构设置、招生入学、课程体系、人员配置、队伍建设、组织保障等涉及专门学校建设的各方面做了进一步的规范。
下一步,在加大专门学校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将重点完善课程体系建设。鼓励专门学校针对学生特点,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亲子教育、劳动教育、军事训练、生命教育课等方面课程的设置,注重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和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开发为校本课程,开展以案释法,举办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育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纠正心理和行为偏差,逐步走上回归正常的社会化成长轨迹。推动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开设普职融合课程,高中阶段可根据实际开设高中阶段课程,突出普职融合、校企合作和职业规划。由州县两级专门学校教育委员会统筹,加大专门学校与职业教育衔接力度,鼓励各校依托当地职业教育资源,组织学生深入职业院校接受职业教育,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即将毕业的专门学校学生到职业高中入学的通道,帮助专门学校矫治效果较好且有意愿到职业高中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顺利升入职业高中就读。
感谢你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