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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ytyj/2025-0008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红教体函〔2025〕29号
  • 发布日期: 2025-12-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王滔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加强教师激励机制实施意见的建议》第89号建议,已转交州教育体育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则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州委、州政府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加强教师待遇保障,在绩效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不断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推动广大教师安心从教。

一、强化待遇保障,筑牢教师安心从教根基

红河州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工资政策和标准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国办发〔2018〕8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优化支出结构,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教育领域,尽力保障教育资金的需求。全州义务教育学校均执行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按照国家和我省的部署,适时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工资政策和标准。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除个旧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外,其他12个县市义务教育教师均享受不同标准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严格落实乡镇岗位工作补贴。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州乡镇义务教育教师享受每人每月500元乡镇工作岗位补贴。落实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每年12个月计发,最低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500元。我州不断加大对学校基础设施及特岗教师待遇的投入。近两年来下达基础教育综合奖补20182万元,建水1258万元;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55196.54万元,建水6045.6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支持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按照国家规范加强校园安全设施设备建设,支持取暖设施和卫生厕所改造;建设必要的体育、美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和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改善校园文化环境条件;下达城乡义务教育特岗教师工资补助经费4928.05万元,建水713.53万元,用于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

二、强化精神激励,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

(一)做好评优评先推荐工作。州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荐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优秀教师评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25年最美教师系列选树宣传活动。推荐上报“云南省最美教师”3名、“云南省最美班主任”2名、“云岭好校长”3名。组织开展红河州乡村从教15年以上优秀教师评选活动,今年共计划评选100名来自各地的乡村从教15年以上优秀教师。推进红河州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评选活动。2024年表彰教育工作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名。通过表彰活动,进一步弘扬了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发教育活力,充分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促进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我州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深化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一是近年来,坚持一线导向,推动职称评聘向基层一线倾斜。全州职称评审向一线教师倾斜、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城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必须具有一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对乡村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不限指标优先评聘,不做论文、外语、计算机等要求。二是坚持实绩优先,树立奖优罚劣正确导向,激发活力,重点考核包括获得县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教育教学能力和实绩,注重引领示范作用发挥。近三年来评审通过中小学高级教师5305人。三是放宽政策,激发活力。乡镇学校在副高级专业技师岗位设置中,不受比例限制,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都可以申报。在县级及以下工作的教师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男、女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5年),或连续工作满30年者,因受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或因工作调动职称系列未转评的,可由单位聘用在该职务层次最低岗位等级。

三、聚焦教学教研,助力教师专业成长

(一)推进研训一体体系建设。持续完善红河智慧教育云平台功能,逐步实现“教学评研训”数字化管理。推进“研训一体”改革,初步构建初任、熟练、骨干、专家、卓越五阶段教师梯度成长和任职资格、领导力进阶、教育创新、教育家型四阶段校长成长和教师全员研训体系。2024年州级研训项目共45个,完成了三年行动计划中的骨干教师、班主任、校长培训任务。

(二)聚焦新课改推进教研工作。持续推进语数英历物5个学科新课标实验研究项目,种子教师到省外发达地区进行了交流展示。以集体备课为突破口推进校本教研,形成了核心素养背景下“备课、上课、评课、反思”四环三研集体备课团队比赛模式。组织开展年度全州中小学质量监测、高三3次州统测、初三2次统测的命题考试及质量分析。

(三)关注骨干力量抓教师培养。持续深化“3+9+2+N”模式命题团队建设,组建覆盖小学、初中、高中红河州基础教育命题工作室,深入推进考试研究、命题考试及数据分析运用,高一、高二、高三试题已有文山全州、临沧部分学校联考使用。按3(州级学科及领域专家型人员)+1(工作室团队)+1(专职教研员)+N(任务及成果)模式完成州级28个“三名师”工作室建设。系统开展首批73名红河州教师培训师培训,着力培养有格局、有底蕴、专业强、本地化的教师培训者队伍。

四、完善制度建设,保障激励机制长效运行

一是制定下发《红河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联动机制的通知》《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中连片特困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红河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州实际,督促各县市建立健全全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的长效机制和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加强县市工作落实情况跟踪督促指导,确保全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加大乡村教师、优秀教师表彰力度等。

二是2023年根据省级方案制定了我州的《红河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包含了《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方案》中,纳入了加强经费保障,优化绩效考核的内容。同时,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各地根据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律,结合当地普通高中实际和学校情况,牵头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学校的日常监管、定期考核。同时,制定印发了《红河州州属普通高中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红教体发〔2023〕55号)。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奖励性绩效工资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健全绩效分配办法,学校要根据规定和程序,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重实绩、重贡献,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教职工倾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各县市属普通高中可参照此项管理办法,由各县市自行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核定和管理办法。

三是根据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红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细则(试行)》和《红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试行)》(红人社发〔2016〕298号)。制定了《红河州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管理办法》《红河州州级骨干教师队伍遴选办法》《红河州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方案》,持续推进研训一体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我州名师、名校长建设。

下一步,州教育体育局将继续完善各项教师激励措施,充分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人才,为我州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感谢你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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