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ytyj/2025-0008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红教体函〔2025〕13号
- 发布日期: 2025-12-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3号建议的答复
李函柯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防性侵教育的建议》第18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持续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全面推进防性侵教育,推进各地各校防性侵措施落到实处,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将防性侵纳入课程。严格执行《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在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整合实施要求,按照每学期15课时,各中小学教师通过云南智慧中小学教育平台等官方网站下载合适的安全教学内容,利用主题教育与课程融入方式将安全教育贯彻整个教育教学环节。小学学段通过融入劳动、综合实践活动课时,呈现“身体隐私保护”“安全交往常识”等基础内容;初中阶段关联道德与法治、生物学等国家课程,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跨学科主题学习等方式,系统讲解性侵害行为法律界定与自我防护策略。
二是全面加强防性侵教育。各地各校将预防性侵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主题班会、观看宣传片、校园广播、黑板报、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开展防性侵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警觉和自我保护意识及能力。编制下发《红河州教育系统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手册》《学校预防学生遭受性侵十严格、十不准》,帮助教育工作者、学生及家长全面了解防范性侵的相关知识,提高大家对防范校园性侵的警惕性和自觉性。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八个一”活动,开展心理情景剧展演。
三是加强了家校共治。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各地各校严格按照要求,对标对表,加强教育主管部门班子成员、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班主任、宿管人员等对“一号检察建议”进行再学习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从源头上做好校园防性侵工作。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引导,组织家长学校、家长会等活动,普及防性侵知识,提升家长监护责任意识。建立家校沟通机制,定期反馈学生安全状况,形成家校共防合力。推进红河州“守望云心”心理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处于招标阶段。
四是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印发《红河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配齐配优心理教师。全州通过人才引进、特岗教师招聘招录心理健康专职教师180余人,全州中小学均按标准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5500余名,形成了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支撑、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为成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加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全州500人以上中小学按照教育部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标准建成标准心理健康辅导室190个,投入经费3000余万元。各县市还结合实际,在各中小学建成了一批“心晴加油站”“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站”“亲情聊天室”。自2020年以来,已为全州160余万人次学生进行了心理健康测评。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扛牢防性侵教育工作责任,指导各地各校把预防性侵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常态化开展在编教师、编外教师、临时用工人员涉罪信息查询,及时消除风险行为和环境隐患。强化惩治震慑与责任追究,对校内外发生的欺凌、性侵害、性骚扰等伤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从重从快处理,发现一起严处一起,绝不姑息。
感谢你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