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文件
- 索引号: hhzrmzfbgs/2025-0004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复〔2025〕7号
- 发布日期: 2025-03-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对2024年部分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摘牌销号的批复
州安委办:
《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州人民政府2024年部分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销号的请示》(红安办报〔202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人民政府2024年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第二批)的通知》(红政办函〔2024〕70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第三批)的通知》(红政办函〔2024〕119号)中涉及的13项重大隐患进行摘牌销号。
二、请州安委办牵头加强对未完成整改隐患的跟踪督办,确保按时销号。对已整改完成的隐患要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隐患整治闭环整改不到位引发事故。
三、请州安委办持续加强全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025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