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 索引号: hhzgbdsj/2025-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广播电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广播电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红河州广播电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地址: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政府办公楼A区一楼124室;电话:0873-3739560 ;电子邮箱:hhzgd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着力在“一个统筹六个强化”上下功夫,全力推进全州广电视听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连续两年蝉联全省16州市广电工作综合成效评价第一名;《创新“1234”工作方法,推进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的经验做法,被国家广电总局刊发全国推广;州转播台“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美丽台站建设的经验在CCBN2024上作了交流;屏边县运用应急广播“精准预报、及时叫应、迅速转移”的典型案例,被省“两办”通报表扬,并被广电总局评为全国应急广播防汛十佳案例。红河州广播电视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管理。一是年初制定《红河州广播电视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工作时限,有力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红河州广播电视局没有自建的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移动客户端),主要依托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主动公开本部门年度权责清单、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广播电视行业工作信息,及时更新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局领导班子成员信息和人员编制的变动情况。经梳理,2024年红河州广播电视局细化完善了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更新发布了红河州广播电视局的职能配置、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工作动态等信息20余篇。三是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全面推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公开本部门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4年红河州广播电视局没有制定出台政策性文件。四是在办公区域设置政务公示栏,及时公示重要政务文件、重大工作决策等政府信息。五是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政府信息。2024年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在“学习强国”总平台、国家广电总局网站、省广电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工作信息30余篇,宣传广电工作经验做法。六是组织参加新闻发布会,宣传阐释广电相关政策。2024年9月26日,局领导带队参加红河州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文化教育卫生领域改革专场发布会,从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全国试点工作建设情况、应急广播体系建管用融、电视“套娃”收费及酒店电视操作复杂专项治理、精品创作质量等相关问题、政策进行了交流,并回答了记者提问,以真诚负责的态度进行答疑解惑,回应群众关切。
(二)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一是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及时更新依申请办理指南及相关信息,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机构、申请方式、办理流程以及工作反馈,指定局办公室专人负责依申请受理工作,夯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二是时时关注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每天定时查看群众依申请事项,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三是依法依规受理群众申请。2024年,红河州广播电视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审核把关流程,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拟公开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再由局保密委员会对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通过后方可报送发布。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持续加强内部刊物刊发质量。按照每月至少一期,重要或特殊文稿单独印发的方式编印,2024年共编印《红河广电》18期、《红河广电监测月报》12期,常态化总结提炼工作信息、通报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二是发挥行业优势,加强政府信息宣传。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和“法治红河”这两个主题,分别组织开展“庆祖国华诞·展红河风采”视听作品和“法治红河”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创作出24件优秀视听作品,在全州各级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播出2万余条次,累计点击量达50余万次。发挥应急广播覆盖面广、直达基层的优势和作用,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我来学、我来讲、我来做”宣传宣讲,制作宣传宣讲音频61余条,播发1700余条次,累计时长1.9万余分钟。高效快捷地推送政府信息、发布法规政策。三是及时办理“12345”政务热线综合平台交办件,2024年,红河州广播电视局没有接到企业和群众诉求的事项。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充实调整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责任具体到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政务公开相关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与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件)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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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提升,对所公开信息内容的深度、广度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形式创新性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着力加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模式,积极尝试采用视频、音频、漫画、海报等融合的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增加政府信息的吸引力;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巡查和指导督促,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红河州广播电视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