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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索引号: hhzlyhcyj/2025-000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州林草局编制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涵盖2024年州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红河州林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州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林草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持续强化林草领域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主动公开,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发布实效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2024年,积极通过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其中,公开红河州林草局行政许可20件,在时政红河-部门动态专栏公开信息16条,公开部门决算与预算2条;公开征求意见1条;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信息1条。积极依托林业草原大数据建设平台创建的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注森林网进行信息发布,2024年红河州平均融媒体指数1058.69,排全省第6位。积极向官方媒体推送红河林草优质信息100余篇,其中,被新华社、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官网、云南发布、云南红河发布等官方媒体采用并发布的信息有60余篇。积极通过“红河林草”微信公众号宣传林草工作动态。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平台、当面、邮寄、传真、邮箱等申请接收渠道,做到办理程序规范、答复形式规范、答复内容规范,公开水平持续提升。2024年,州林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办结,未发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情况。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制作谁公开”原则,严格执行《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保密工作制度》,强化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实现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开信息高质量、无差错,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红河林草”微信公众号运维管理,红河林草微信公众号作为红河州林草局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在普及林草知识、展示工作成果、传播生态理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逐步成长为连接公众与林草事业的重要桥梁。2024年,“红河林草”微信公众订阅号订阅量0.48万人次,发布各类信息360期1460条,分享转载1.07万次,总阅读量突破29万次。强化“红河林草”微信公众订阅号与依托林业草原大数据建设平台创建的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注森林网的融合互动,同步发布信息,深化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扩大红河林草信息公开平台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州林草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领导批示、办理、审核、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承办科室及局属单位必须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办结;加强人员配备,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办公室配齐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员,明确专人受理,人员发生变动时,及时做好工作交接。2024年全年未出现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20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00000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300000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300000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红河州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手段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较为单一,所公开的信息涉及日常业务比较多,对于群众更为关心的林权改革、林草产业发展等信息公开不够多;业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负责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对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不够,参加业务技能培训不足,导致信息公开的质量不高。

2025年,州林草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标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只要不是保密事项,能公开的主动公开。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二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时限,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建立健全科室、局属单位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复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培训,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前审核制度,提高业务人员能力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红河州林草局无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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