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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索引号: zgzw41/2025-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国资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红河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8号310室,邮编:661100,电话、传真:0873-373997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红河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推动红河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持续推进信息公开,不断扩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委主动公开发布2023年部门年终决算、2024年部门年初预算等2条信息。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2件,建议提案内容涵盖国企改革发展、实体化转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承办建议提案均按规定办结答复,代表委员反馈意见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委持续强化服务理念,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最大限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便捷获取政府信息,更好地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4年我委未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事项。2024年我委未发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优化国资国企监管政务服务,及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引导舆论,稳定社会预期。优化政府信息分类,围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有序发布各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委无自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水平,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大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制审核力度。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围绕政务公开新要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全流程等政务公开实务工作开展专题培训。2024年,我委未发生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00000000
0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单一方法简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较窄,影响信息的传播效率和覆盖面。

二是信息宣传手段单一,社会知晓度还不高,群众参与度不够。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少,工作力量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促进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宣传,及时更新,多途径开展宣传,使群众进一步了解红河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学习,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力量,确保及时、规范、有序地做好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红河州国资委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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