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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索引号: ztjj/2025-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红河州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h.gov.cn/zfxxgk/zfxxgknb/a2024n.ht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统计局综合科联系(地址:蒙自市凤凰路8号州统计局211室,邮编:661199,电话:0873-3730436,邮箱:hhztjjzh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红河州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要求,紧扣本单位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规范统计数据发布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引导社会公众预期,推动统计服务不断拓展,政府统计更加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州统计局完善公开了机构改革信息、红河州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红河州统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及2023年度部门决算、月度统计数据、红河州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信息42条,参加了4次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充分发挥统计信息服务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州统计局共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件,其中,公开45件、部分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7件、重复申请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未发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涉密信息及统计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的统计数据,坚决不予公开,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要求及时修改“数说红河”微信公众号信息错敏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局内网、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模块、“数说红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信息,有效满足公众获取相关统计数据的需求。及时更新维护“数说红河”微信公众号,全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6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密切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积极参加州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自觉接受州政府办公室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2024年政务公开指标考评中期评估检查、年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清单,及时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并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5400000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45000004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1000001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700000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100000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5400000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还不够高,对公开内容的把握还不够精准;二是统计数据发布不够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有待增加。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各科室协同配合,加强对公开数据的审核把关,增加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传播力,按月(季度)公开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和解读,确保月度、季度经济运行数据公开的准确性,切实维护和保障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不断规范信息发布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红河州统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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