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nyj2/2024-0000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能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能源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33号提案的答复
曾彦波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泸西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的建议》第23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项目推进情况
泸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是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已纳入云南省2023年度省级重大项目和“重中之重”项目清单。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办事指南及相关要求,抽水蓄能项目核准所需的必要条件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报告审查意见、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批复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意见、项目申请报告5项材料。目前,云南泸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除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复以外,其余核准所需要件的审查工作均已完成,等待批复意见。由于项目装机容量规划调整(由原来120万千万调整为210万千瓦)尚未取得批复意见,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通知暂停上报项目集约用地专章审查,需待项目装机容量规划调整批复后才可办理。
至2023年6月以来,州能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7次到省局专题汇报泸西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2023年12月云南省能源局已将泸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规划调整报告上报国家能源局。2024年7月4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4年—2028年服务电力系统抽水蓄能规模控制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4〕97号),根据通知要求,7月15日省能源局已将新增申请纳规材料上报国家能源局,目前正等待项目装机容量规划调整批复。
二、下一步工作
州能源局将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坚持客观科学、主动争取的原则,加强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汇报沟通,待调整批复取得后督促业主争取在1个半月内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复,并在同意核准申请后一周内上报核准文件,力争2024年完成核准并开工建设。
感谢你对我州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能源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