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nyncj/2024-000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24〕76号
- 发布日期: 2024-10-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0号建议的答复
杨文武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濒危药用植物姜状三七种质资源保护经费》第18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中药材产业是红河州重要的高原特色产业,全州种植面积160余万亩,居全省第二,产业发展基础强,中药材种植种类多、品质好,是红河州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之一。近年来,随着产业转型升级,特殊稀有野生药材品种逐渐成为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新方向,建议中提出的姜状三七作为稀有野生保护品种,其保护和繁育不但是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也符合红河州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需求。为解决建议中提出的诉求,州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带领有关科室向省农业农村厅进行了专题汇报,请求省农业农村厅在特色农产品发展和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方面给予支持。8月20日,省农业农村厅答复,可以在野生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方面给予支持,并要求红河州以姜状三七、野生三七等红河州野生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为主,积极申报省级野生中药材类种质资源圃(库)建设项目。目前,州农业农村局会同弥勒市农科局已经开始就项目申报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如项目申报成功,将获得每年至少20万元,连续3年的财政资金支持。
下一步,州农业农村局将随时关注中央和省级有关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的项目和政策,力争通过不同渠道争取资金用于弥勒市姜状三七及其他野生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工作,为红河州中药材产业持续、健康、高效发展作出更多努力。
感谢你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