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tysj/2024-0004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9号建议的答复
红交函〔2024〕88号
王富超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河马高速公路(红河承建段)南溪枢纽立交的建议》第31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改善河口区域交通基础条件,助推河口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十四五”期间,河口至马关、屏边至河口高速公路均被纳入全省“互联互通”工程项目。
我州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工可、初步设计已获批,屏边至河口高速公路工可、初步设计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云南省地方高速公路规划,两个项目在南溪镇相交,设置南溪枢纽,南溪落地互通规划为屏边至河口高速公路建设内容。现阶段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建设规模已获省级批复,屏边至河口高速公路被列为暂缓建设项目,若将南溪互通纳入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建设内容,需省级对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重新批复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按目前项目管理相关要求,难以上报审批。结合项目实际,拟按省级批复规模完成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建设,根据项目建设推进,采取变更或新立项建设方式解决南溪互通问题。
感谢你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