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tysj/2024-0004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红交函〔2024〕76号
龙美玉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滇南中心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的建议》第7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是加快城乡统筹协调、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施精准扶贫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畅通、高效、安全、环保、公平、和谐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一、关于“全面统筹,实现区域协同”的建议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指导三城市推进公共交通企业改革,坚持城市公共交通的社会公益性定位,逐步建立以国有公交企业为主体的公交发展格局,进一步提高公交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科学制定了《滇南中心城市综合交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明确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引领指导蒙个开三市做好各自规划衔接,形成州市上下一盘棋统筹考虑、共同推进、协同发展,实现滇南中心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大格局。蒙自市推进公交改革提升,完成了对蒙自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蒙自安润公交有限公司两家民营公交企业的并购工作,交由政府100%控股的蒙自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个旧市成立了由政府控股的个旧市综合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打破行政区域限制,统一管理运营奠定基础。
二、关于“细化职责,用活政策规定”的建议
结合州委、州政府关于滇南中心城市一体化发展有关工作安排及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综合交通发展规划,针对滇南中心城市(蒙、个、开)公交一体化建设工作存在的困难,健全工作机制,州县两级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联动配合,共同解决滇南中心城市(蒙、个、开)公交一体化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州交通运输局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的请示,进一步深化对现行政策的理解,明确了个旧至蒙自、开远至蒙自城际公交专线的审批层级和实施流程,在现行政策和格局下合理开展工作;蒙、个、开三市政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指导运营主体做好前期论证、线路规划、审核审批等各项工作,有力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同时,积极向州政府呼吁,建议通过强化州级层面顶层设计,共同完成“滇南中心城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的组建工作,进一步加快滇南中心城市(蒙、个、开)公交一体化建设工作进程,最终实现滇南中心城市(蒙、个、开)公交统一营运管理,以公交融合推进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工作。
三、关于“顺势而为,扩大市场影响力”的建议
按照“照顾原有客运班线、尊重群众实际出行需求,以及先行先试逐步推进”的思路,科学规划、调整滇南中心城市公交线网,现已开通蒙自至个旧城际公交线路、个旧市区至红河站专线公交线路,蒙自至开远的公交线路于1月20日完成行政许可,蒙自市、开远市交通运输局正在共同努力,加强沟通协作力度,积极配合做好车辆投入和运营保障工作。
四、关于“互惠共享强质效”的建议
积极创建掌上公交,实现通过电子站牌、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查询公交车实时动态,积极推广乘车软件APP、微信扫码、“银联闪付”等功能,拓宽公交支付渠道,真正做到方便、快捷乘车,进一步改善公众出行体验。目前,全州公交车均已实现移动支付全覆盖。主要支付方式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云闪付,信用社、农行扫码支付等。切实解决了在滇南中心城市公交一体化建设中存在的通票、通乘同城化方面问题。
五、关于“加大扶持增效益”的建议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积极督促指导蒙个开三市人民政府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5〕36号)文件要求,加强政策扶持,不断增强公共交通的发展能力。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重点增加大容量公共交通、综合客运枢纽、场站建设及车辆设备购置和更新的投入。合理界定补贴补偿范围,对实行低票价、承担减免票等社会福利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以及企业在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经营冷僻线路等方面的投入,给予必要的补贴补偿。2021、2022年度共下达个旧、开远、蒙自农村客运补贴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3687.07万元。
感谢你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