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tysj/2024-000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答复
红交函〔2024〕51号
蒋正伟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启动建设云南省红河州西部四县南北大通道建设项目的建议》第86号,已转交我局办理,结合协办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为方便乍拉村村民出行到对岸,2007年6月,州人民政府协调红河广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投资200万元建设乍拉村人马吊桥,跨径195米,设计宽2米。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电站蓄水后浸泡和水波冲蚀,元阳方河岸桥塔周围近百米岸坡出现坍塌,引起岸桥塔发生倾斜,将严重影响吊桥安全。2008年10月,由省、州、县相关部门领导及设计、地勘、施工、业主组成专家组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召开了乍拉吊桥建设工程专家咨询会议,一致认为吊桥建成后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决定停止吊桥建设。2008年12月,州人民政府安排资金40万元,购买渡船两艘,设立了简易码头,用于渡人和渡车。2018年,州人民政府又投入资金近30万元,在沙滩上建起人行引桥,保证旱季时人员安全出行。多年来交通出行不便给沿江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关于“州发展改革委多方协调,给予2024年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支持,进一步指导项目包装谋划及资金争取工作,力争在2024年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支持地方政府积极争取中央有关资金”的建议,2024年6月,州发展改革委已安排2024年第一批州预算内资金30万元给建水县,用于乍拉红河大桥项目前期费。
关于“明确州级牵头部门,积极整合交通、搬迁安置、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草原等省级预算内资金和中央有关资金,将云南省红河州西部四县南北大通道建设项目建设列入有关规划及3年滚动建设计划,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所有前期工作并实质性开工,同时,建议州级有关部门在启动‘十五五’相关规划编制的时候,优先将该项目纳入‘十五五’相关规划及建设计划”的建议,建水县已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到现场就项目方案进行了踏勘,因桥位涉及红河(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生态红线,禁止在河内建设桥墩。初步桥梁方案拟采用主跨100米斜拉桥,两侧各设置40米连续梁引桥,全宽10米,桥头引道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约2公里,因附近地质条件较差需对滑坡进行处治,如要全面满足通航条件,综合估算总投资8000余万元。2024年6月,州、县有关部门邀请省级桥梁设计专家再次实地踏勘,进一步优化论证桥梁方案。
“十四五”期间,乍拉红河大桥未纳入国家和省级“十四五”综合交通专项规划。2024年6月,我局将乍拉红河大桥报州发展改革委拟申请纳入省级“十五五”规划重大工程,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在当前国家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独立桥梁建设需报国家发改委提级论证的背景下,“十四五”期间难以实质性开工。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请示汇报,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多渠道、多层次、多举措申报项目纳入“十五五”规划。同时指导建水县开展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并加强与发改部门协调对接,一旦符合条件,及时组织提级论证工作,争取项目早日立项。
感谢你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