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tysj/2024-0001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9号建议的答复
红交函〔2024〕31号
李娅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石屏县坝心镇新海资村委会高速公路桥洞高度限制入村车辆通行的建议》第33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鸡石高速公路自1999年开工建设,于2004年建成通车,其建设规模和技术指标均严格遵循了原设计要求,桥梁和通道的设计也满足了通车初期地方的生产和生活需求。石屏县新海资村委会入村道路,隶属于乡道,路线编号Y027532525,路线长3.39公里,2003年2月由乡镇建成水泥路面,路面宽4.5米,该路在K0+125-K0+146段下穿鸡石高速公路K314+684桥梁(1~10米小桥),目前桥下最小净空高为3.1米,最大净空高为3.6米,通行车辆均为轻型车辆,有效保护了路面。
新海资村委会入村道路在路面改建时按照当时物流及治超需要,仅考虑农用车辆及小型货车通行,提高了路面标高,影响大型货车通行,在农忙期间,通过采用中小型车辆进行转运,满足一定的运输需求。针对新海资村委会入村道路通行大型车辆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设置工作,同时在鸡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中给予解决大型货车通行工作。
感谢你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