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zrzyhghj/2024-0002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红自然资函〔2024〕50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2号建议的答复
马正学等5名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解决元阳县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前期费的建议》第22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推进情况
按州委下发“三定”方案,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安排2022年6月完成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工作,建成了部、省、州、县上下贯通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数据库,全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1817个。
截至目前,我局共争取到中央和省级资金1057.73万元专项用于元阳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可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48.6047公顷,其中恢复耕地11.0273公顷。
下一阶段,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后,我局将积极申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按照自然资源部《中央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要求,2020年5月州人民政府正式启动项目申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云南哀牢山红河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项目涉及红河、绿春、元阳、金平4个县,项目总投资54.23亿元,计划争取中央奖补资金19.92亿元;《实施方案》已通过省级专家竞争性审查,顺利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
二、意见建议
鉴于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工程为系统修复项目,涉及发改、林草、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按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理念角度,建议向州、县发改部门申请项目前期经费,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下一阶段我局将从国土综合整治类项目入手,大力支持元阳县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州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