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ytyj/2024-0006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红教体函〔2024〕71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段立青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红河州公益普惠性幼儿园保教人员待遇实行同工同酬的建议》第5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与州财政局等部门协商,你关于“红河州公益普惠性幼儿园保教人员待遇实行同工同酬”的建议,在现行政策情况下,国家级、省级财政部门尚未将各行政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薪资单独进行预算支持,且要求各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编外人员的薪资保障由各单位从公用经费中自行保障支出。提案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近年来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已经关注到,千方百计想办法,不断加大我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及学前教育补助资金的保障力度,强化公办幼儿园师资力量配备,确保保教人员待遇逐年提升。
主要做法如下:
一、严格落实普惠性幼儿园经费保障
根据《红河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红财教发〔2018〕126号),全州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至2020年,实现我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元/生·年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可根据地方财力情况,在不低于最低拨款标准的前提下研究制定本县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
2023年已下达学前教育补助资金9661.57万元,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6331.32万元,学前幼儿资助1642.11万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1608.21万元。以上资金可以用于以下支出:一是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主要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办公、水电、劳务、交通差旅、邮电等费用;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教玩具的购置;幼儿园房屋及仪器设备的租赁及维护修缮,教育信息化运行维护费用;幼儿体检、投保校方责任险、幼儿园安全及其他各项经常性支出;二是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建、扩建、维修改造校舍,配置设施设备,购置图书和玩教具;三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地方补足普惠性资源短板,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四是学前幼儿资助实施范围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二、强化幼儿园师资力量
坚持引育并举,强化师资力量。健全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政治合格、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业务素养作为刚性要求,严把入口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建强幼儿教师队伍。近3年来全州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210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州级教育体育部门、财政部门将积极向上反映,汇报我州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全力配合县市部门做好项目储备、申报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支持,为全州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逐步实现编外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感谢你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