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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ytyj/2024-0004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红教体函〔2024〕45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系统谋划、统筹推进0—3岁和3—6岁婴幼儿养和教的建议》第6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一是积极督促县市落实千人口托位数年度分解目标任务,截至2024年4月30日,全州提供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的机构有232家,共有托位15067个,全州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达到3.45个。健全完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和质量评估制度,全州已备案托育机构82家。二是推进示范托育机构建设工作。通过建试点,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服务模式可复制的示范点,提高整体服务水平。目前,红河州累计完成对19家州级示范点的命名工作,4家托育机构获得第一批云南省省级示范托育机构命名。

(二)强化托育服务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托育机构日常监管。督促指导各县市及时做好本辖区托育机构、托幼一体机构等办托供托机构备案宣传、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加强卫生评价,推动医育结合,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对托育服务机构卫生保健指导、科学育儿培训和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加强监督执法,在全州开展托育机构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对托育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持续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关怀扶助。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计划生育家庭,符合条件的,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严格资格审核、公示流程,将计划生育惠民惠农项目资金纳入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2023年兑现各项计划生育扶助资金5946.4万元。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定期巡访制度,积极推进“双岗”联系人、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让计生家庭真切感受到关怀和温暖。

(四)实施学前教育普及行动。一是将幼儿园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根据生育政策和居住区人口密度变化的发展形势优化幼儿园设点布局,按常住人口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区域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2024年下达专项资金7227万元,实施幼儿园26个建设项目,预计新增学位8000余个,进一步扩充蒙自等12县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资源。二是推进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督促个旧市、石屏县整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州级初核发现问题,指导弥勒市、建水县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三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稳步提升。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3.47%,比上年提高0.44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1.89%,比上年提高8.7个百分点;全州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5.87%,比上年提高11.51个百分点。四是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鼓励指导民办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托育服务供给。加强部门协同配合,鼓励今后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园原则上开设托班,尚未开设托班的公办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增设托班。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托育服务行业,构建主体多元、性质多样、服务灵活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社会认可度。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建立备案托育机构公示制度,打通信息不对称的“最后一公里”,增强机构与家长之间的信任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宣传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和科学育儿理念,发布婴幼儿照护信息,让家庭照护需求及时得到满足,机构能更好地提供托育服务。积极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宣传引导,努力化解托育服务供给侧与需求侧结构性矛盾,给予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指导, 提升育儿水平,让孩子在一个良好的集体环境中生理、心理都能得到健康成长。

感谢你们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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