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ytyj/2024-0001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红教体函〔2024〕41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6号建议的答复
林勇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东风中心幼儿园用地费用的建议》第18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东风中心幼儿园现状
据了解,弥勒市东风片区共有8所幼儿园(公办幼儿园5所,民办幼儿园3所),其中,东风教办幼儿园10个班386人、东风特色小镇幼儿园4个班116人、新哨镇路体幼儿园3个班62人、新哨镇里方幼儿园3个班66人、新哨镇火木龙幼儿园3个班118人、东风博雅幼儿园9个班229人、东风向日葵幼儿园5个班130人、东风晶晶幼儿园3个班23人。东风片区这8所幼儿园存在生均占地面积、校舍、活动场地不足等问题,与幼儿园建设标准相比差距较大。公办园均与小学共用场地,存在互相干扰的问题。
为适应东风整体城镇化建设,配齐配全公共设施,进一步为打造东风新城夯实基础,弥勒市人民政府计划2024年启动东风中心幼儿园建设。东风中心幼儿园,规划占地面积10亩,新建校舍460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地配套设施,购置教学生活设备,估算投资2300万元。东风中心幼儿园项目申报工作正在积极推进,采取多渠道申报方式争取项目,力争尽快开工建设。目前弥勒市级财政支出压力大,资金有限,一时难以解决东风中心幼儿园土地费用问题。市政府将进一步合理统筹,积极争取和协调资金解决代表建议问题。
二、积极向上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确保建设项目落地
按照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各县市是抓好学前教育的主体,我们将指导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把东风中心幼儿园纳入“十四五”学前教育项目库,并积极向州教育体育局申请资金。目前,州教育体育局收到《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申请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请示》(弥教体报〔2024〕29号)文件,没有东风中心幼儿园的相关内容。
根据云教基〔2015〕2号文件规定,幼儿园新建项目建设补助标准为1600元/㎡,中央和省级按照补助标准的65%给予红河州补助,即1040元/㎡。各级配套比例为中央和省配套65%、州县配套35%。具体承担办法为蒙自、个旧、开远、弥勒、建水由县市自行承担;石屏、泸西、河口由州和县按2:8的比例承担;屏边、元阳、红河、金平、绿春由州和县按3:7的比例承担。
2024年省级下达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已由州教育体育局从各县市交于州教育体育局上报具备开工条件的学前教育项目中遴选并进行了资金分配,弥勒市弥阳阿乌村幼儿园、弥勒市第三幼儿园、弥勒市五山乡教办幼儿园、弥勒市东山镇中心幼儿园这四所幼儿园,已根据相关补助标准计划下达学前教育项目专项资金共计941.78万元。州教育体育局制定的资金分配方案已和州财政局协商,报州政府同意,近期将会安排下达资金。
若东风中心幼儿园具备开工条件,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向州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我们将在下一次分配上级专项资金时,优先考虑该项目,并督促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及项目幼儿园专款专用,发挥好专项资金的保障效应。
感谢你对我州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