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ytyj/2024-0001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红教体函〔2024〕11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答复
朱学良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元阳县上新城乡同春山村委会仁寿村体育活动场所建设缺口资金的建议》第23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你提出的关于“建议州人民政府给予帮助解决元阳县上新城乡同春山村委会仁寿村体育活动场所建设缺口资金”,目前,我州支持村体育场地建设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10万元,州教育体育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已经从2024年州本级体彩公益金中安排村级体育场地设施补助资金10万元,支持元阳县新城乡同春山村委会仁寿村体育设施建设,主要用于篮球地面硬化和体育器材配置,其他配套建设项目资金建议采取村民投工投劳或争取其他项目资金等多种渠道来解决。
感谢你对我州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