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ytyj/2024-0000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红教体函〔2024〕9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答复
郭春英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弥勒市加大基层老年人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7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你提出的关于“从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中安排30万元支持弥勒市加大建设基层老年人体育设施,不断改善健身环境,切实促进老有所乐的建议”,我局及时对接州人大代表工委反馈意见,目前州级财政比较紧张,2024年未预算安排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暂时无法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州教育体育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弥勒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情况,已经从2024年州本级体彩公益金中安排老年人体育事业补助资金10万元,支持弥勒老年人体育设施建设。今后我们将继续争取更多的项目,加大老年人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不断完善全州老年人健身环境。
感谢你对我州老年人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