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20-154130-32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红水函〔2024〕9号
合萍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水县曲江镇新建铁厂大箐水库的建议》第10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建水县曲江镇新建铁厂大箐水库,在考虑不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的情况下,水库规模拟定为小(2)型,水库坝高35m(含5m清基),水库总库容60万m³,设计年供水量45万m³。其坝址位于小里寨河下游,坝址以上径流面积为18.3km²,上游石屏县境内已建小(1)型石板井水库(多年调节水库,径流面积为6.39km²,总库容152万m³),及小(2)型河尾巴水库(完全年调节水库,径流面积为5.11km²,总库容36.48万m3),扣除上述两个水库径流面积后,其拟建坝址径流面积仅为6.8km²,经过计算,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02万m³,枯水年P=75%径流量为72万m³,该水库不具备建设条件;二是目前该水库未列入国家、省、州各级水利相关规划,不具备项目立项审批等条件。
下一步,针对该片区供水问题我局将协调并指导建水县水务局精准做好项目规划,并争取将规划的项目列入“十五五”相关规划之中,以确保项目获得政策与资金上的支持,有力推动该片区供水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感谢你对我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勇,0873-3733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