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20-154129-41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红水函〔2024〕5号
兰媛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红河谷农业灌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的建议》的第4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快推进红河谷灌区前期工作
红河谷灌区工程是《红河州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的重点建设工程,已列为《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拟建项目,正积极谋划纳入国家和省州“十五五”规划。2023年8月完成红河谷灌区规划,并启动灌区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目前正加快推进红河谷灌区可研报告编制,已完成现场调查勘察、规模分析论证等工作,计划今年底完成可研报告送审稿编制。
灌区范围主要涉及红河州红河沿岸的红河、元阳、金平、河口、石屏、建水6个县,初步规划灌溉面积93.9万亩,估算总投资58.8亿元。具体建设内容为:(一)红河灌片灌溉面积27.7万亩,对5条渠道节水改造、1条配套支管,总长59公里。(二)元阳灌片灌溉面积21.29万亩,建设6座引水坝,配套管道12条,总长69公里。(三)金平灌片灌溉面积18.22万亩,建设2座小(1)型水库、2座引水坝、159km管道。(四)河口灌片灌溉面积11.73万亩,建设2座小(1)型水库,配套建设4条管道,总长82公里。(五)石水灌片灌溉面积23.45万亩,建设4座小(1)型水库、4座泵站、100公里管道。
在规划报告送审稿中已纳入个旧灌片和蒙自灌片,但是在2022年5月水利部水规总院技术审查时提出“考虑个旧灌片、建水灌片、白鹤山灌片、三岔河灌片及蒙自北部灌片的水源水库尚在开展前期论证工作,工程建设尚存不确定性,且供水体系相对独立,建议不纳入本次灌区范围”的审查意见,因此个旧和蒙自灌片未纳入红河谷灌区。
二、加快推进红河沿岸其他水利项目规划和实施
个旧市在红河沿线主要规划一座中型水库坡背水库工程,已纳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坡背水库位于个旧市贾沙乡羊角河上游,是一座以农村生活供水、农业灌溉为主的中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为1167.1万立方米,工程匡算总投资78300万元。工程已完成可研报告审查,目前正修改完善,计划2025年开工建设。工程实施完成后设计年供水量1257万立方米,将有效解决贾沙乡及红河谷下游共计4.10万亩农田灌溉用水和1.60万人农村人口1.94万头牲畜饮水问题。
蒙自市在红河沿岸规划一件中型灌区冷水灌区,目前已列入《云南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正在开展可研报告编制工作,计划“十五五”期间实施完成。工程规划投资20900万元,工程实施后可解决蒙自市冷泉镇和水田乡3.5万亩农业灌溉用水。
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推进红河谷灌区及红河沿岸相关水利项目落地实施,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的要求,加快推进红河谷片区水利项目的实施,努力解决红河谷热区农业生产发展用水瓶颈问题。
感谢你对我州水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7日